帮病妻“安乐死”

2013年08月12日09:20  荆楚网-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 姚启慧 实习生 胡萌

  爹爹残疾,婆婆一辈子悉心照料,他们恩爱一辈子;今年春节后,癌症晚期的婆婆疼痛难忍,哀求爹爹帮她“安乐死”。结果,爹爹成了害死对方的凶手。

  近日,武汉市汉南区70岁老人管爹爹涉嫌故意杀人获刑4年。

  病痛摧毁生存信心

  70岁的管爹爹和67岁的万婆婆都是汉南区纱帽街居民。管爹爹因股骨头坏死落下残疾,家中事务大多是婆婆打理。今年春节过后,万婆婆身体不适,诊断为肠癌晚期伴肝脏多发性转移,因婆婆还有心脏病,已无法手术。4月10日,万婆婆出院回家。

  万婆婆疼痛难忍,多次称不想活下去,苦求爹爹助其自杀。因不忍心看着病妻不间断地疼痛,14日8时许,管爹爹将婆婆带到家附近的长江边,将婆婆推入江中溺亡。这一切被刚好从江面驾船经过的谢某看到,他大声阻拦无果后报警。

  法庭上安乐死之辩

  检方以管爹爹涉嫌故意杀人提起诉讼。但在辩护律师余先生看来,“这只是安乐死。”

  6月3日,法庭开庭审理此案。管爹爹始终坚持只是帮妻子自杀,并没有故意杀人。老人的二儿子管某说,病房电视里曾提到江葬,母亲几次对家人说想投水轻生。

  据当地人介绍,按汉南当地风俗,只要媳妇娘家不追究,人就能顺利安葬。婆婆住院时多次对探望的娘家人“吹风”,如果离世不要为难爹爹,却并未考虑爹爹是否会触犯法律。

  “谁都知道妈妈没多长时间了,看到她每天遭受病痛折磨也很心痛。”管某说,母亲生病后,在外打工的3兄弟轮流回来照顾老人。母亲突然离世,3人自责不已,都觉得未对母亲尽赡养义务,酿成悲剧。

  他自责的同时,对父亲的行为表示理解,恳请法官从轻判决。

  法官含泪判决

  该案主审法官丁新红表示,工作20多年来,她第一次为案情落泪。但她说,我国并未对安乐死立法,任何人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权。

  法院审理认为,尽管爹爹尽到了扶养义务,且夫妻关系一贯良好,但杀人主观故意明显,因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判处有期徒刑4年。

  安乐死是一道世界难题。荷兰是世界上最早实施“安乐死”的国家,但2010年荷兰实施的3200件“安乐死”事件中,约有72%的案件涉嫌“故意杀人”。

  汉南区法院一名负责人说,当地也有老人不堪忍受病痛折磨而欲跳楼、自杀的情况。该案开庭当天,法院组织了纱帽街150名村民前来听庭,希望起到普法作用。

  谈到“安乐死”,旁听的村民观点不一。有人认为如果自我放弃属于自杀,若经他人之手,性质就不一样了。也有人认为,如果治疗不能挽救生命或是减轻痛苦,不如让病人有尊严地离开。

  丁新红告诉记者,跳出该案,社会和家庭应对老年人多些人文关怀。目前,老年社会来临,老年人生老病死问题已成为一个大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有可能导致一些刑事案件和悲剧的继续发生。

  (原标题:帮病妻“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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