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姚毅婧):9月3日,在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联合苏州宇力管业集团召开欧盟对焊件反倾销成果交流和研讨会上,中方企业和代理律师披露该案件获胜细节,并就欧盟不锈钢对焊件反倾销调查最终原告撤诉一事做出说明和介绍。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国际贸易救济律师张玉磊在谈及该案件突破点时表示,“起诉方的漏洞在于将起诉产品类别没有严格区分,同一个产品代码中不锈钢管件产品,所包含的2类产品是完全不一样的,如果这样的话,最终裁决的结果将会是完全不合理的。”
商务部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高级顾问吴家煌指出,钢铁产品行业是国际贸易体制当中反倾销、反补贴案件具有多发性、历史性特征的领域。“对一个国家而言,钢铁是工业发展的基础,发达国家工业发展到成熟的程度后,钢铁工业就会过剩,反侵销便是是钢铁战中的表现形态之一。”他认为,依据中国的实际情况,今后类似案件仍将会层出不穷。
2012年11月1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应欧盟不锈钢对焊件工业保护委员会的申请,欧委会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管对焊件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072310、73072390。本案调查期为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1日。根据欧委会反倾销法规定,立案公告之日起15天内涉案企业必须提交抽样问卷,本案抽样问卷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26日。欧委会拟选取美国为本案替代国。
2013年8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申诉方于2013年6月27日递交取消对原产于中国和中国台湾不锈钢管对焊件反倾销调查的申请,因此决定自公告发布次日正式取消上述反倾销调查。
根据五矿商会的统计数据显示,“宇力集团”包括其关联公司苏州宇力管业有限公司、浙江宇力管业有限公司、浙江志得管业有限公司、上海捷胜管业有限公司及江苏盐城大丰管业有限公司在调查期内出口欧盟的涉案产品数据排名第一,被抽中为强制应诉企业的可能性比较大。
苏州宇力集团董事长张新岳在披露调查过程时表示,欧洲不锈钢对焊件行业整体生产产能比较低,生产周期比较长,生产成本居高不下,这导致了本行业市场竞争力不足。而且欧洲生产商规模相对较小,市场价格较高,一方面其根本满足不了欧洲市场的需求,另一方面居高不下的价格也让欧洲消费者难以接受。针对此情况,公司决定从倾销和损害两个方面同时入手:“在这一期间,我们做了大量的数据调研和分析工作,收集准备了充分的依据和证据,通过多渠道提供非常有用有利的欧盟市场信息数据和生产商数据。在2013年4月欧盟调查官来我们企业实地调查的时候,提交了公文和证据。2013年6月12日,宇力管业和盈科律师事务所赶赴欧盟总部召开了关于涉案产品范围说明的听证委会员召开会。”
据了解,本次听证会由欧盟委员会对华反倾销调查主管官员,调查官Mr. Nicola和Ms. Olga Stiegrad,苏州宇力管业领导、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以及盈科欧盟合作律师Kenneth Davies共同参加。在会上,苏州宇力管业介绍了本次听证会的目的以及详细数据资料,并向欧委会主张了本次调查的不合理性,通过大量翔实而具体的数据,向欧委会论证了中国不锈钢对焊件并没有对欧盟相关行业造成损害的事实。
据悉,原告方于听证会结束后的15日内,即2013年6月27日向欧委会提交了撤销案件的申请。欧盟委员会于2013年8月21日正式公告本案撤诉。
(原标题:欧盟取消对华不锈钢管对焊件反倾销调查 中方公布获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