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5日,四川达州城区正南花园附近,65岁的蒋婆婆摔倒在地,造成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共花去医疗费、护理费等2万余元。蒋婆婆摔倒后,手里死死抓住一位9岁小朋友的手。小朋友家人表示,3个孩子当时是去搀扶老人,却被诬陷。蒋婆婆则称是小孩将自己撞倒。双方各执一词,5个多月过去,事情尚未得到解决。昨天,小朋友一方家长以敲诈勒索为名,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现已立案调查。蒋婆婆一方则称:“我们拟向法院提起诉讼,誓要讨回一个公道。”(11月22日《京华时报》)
调解未成,终上法院。
上法院是好事。当年徐老太上了法院,给中国留下了一个深刻的教训。如今蒋婆婆上法院,或许又会留下一段传奇。
无非两个结果。
蒋婆婆是被小孩子们撞倒的;蒋婆婆不是被小孩子们撞倒的。
若属前者,那就陪钱,当然,也会连累七位愿意作证的目击者被诉伪证;若属后者,蒋婆婆逃不了诈骗罪,三位家长每家两千五,七千五百块,算得上数额较大,可判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对于六十五岁的老婆婆及其家人而言,若被判败诉,别说坐牢,就算只处罚金,从此也会抬不起头(当然,也不尽然,毕竟很多人,既敢讹,或许也就不怕丢人)——之前是某孩子家长不堪其扰,准备搬家,以后只怕蒋婆婆得准备搬家。
其实,若小区有监控,此事显然不必纠缠五个月无法解决。录像一放,谁对谁错一目了然。孰料小区竟无监控,此事便难办了。幸得有七个目击者愿意站出来作证——他们之所以在五个多月后才站出来,固然与事主江先生此时才举牌寻人有关,另一方面,大概又因人同此心,生怕哪天同样的事情落在自己孩子身上,到时也不会有人站出来替自己说话——良心战胜理智,勇气战胜懦弱——站与不站,都有深远的考虑。
既有证人,若证人们能如期出庭作证,此案的结果,便在意料之中。蒋婆婆一方的“我们拟向法院提起诉讼,誓要讨回一个公道”的硬气,也会随着庭审的进程变成空气。然则我想,对于孩子一方而言,他们所需的应该也是一个公道,一句道歉,不被冤枉,出口恶气,为此而让蒋婆婆去坐牢,应非他们所想。因而,此案的结果,很可能是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和解,蒋婆婆一方赔礼道歉贴些精神损失费,孩子一方撤诉,法院成功化解一起邻里纠纷,传播了正能量。
可在我心,最希望的结果是,此事确为蒋婆婆敲诈孩子,被法院依法顶格判刑,媒体广为传播,给那些时刻准备讹上一把的人狠狠一巴掌——从此没人敢做此等损阴德的丑事,人人都乐于助人、勇于帮扶——始于徐老太,终于蒋婆婆。
文/屏山石
(原标题:始于徐老太,终于蒋婆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