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大男娃 开价10万元

2013年11月23日05:2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送养、收养孩子原是非常严肃的法律行为,然而记者发现,在网上一些不负责任的父母甚至人贩子公开“叫卖”孩子,美其名曰需要“营养费”。是谁在买卖孩子?如何监管网络平台?又有什么办法来解决民间巨大的收养需求与正规收养渠道过窄的矛盾?

  调查 以“领养”名义“买卖”孩子

  记者在一个自称为国内最大的民间收养网络平台“圆梦之家”看到,其首页上有多位宝宝的照片以及送养信息。该平台公告称,过去5年,平台已成功搭桥送养宝宝78万多个。

  “QQ群”是民间收养最大的交流工具。通过搜索,记者发现这样的群多达数十个,其中部分群成员超过500人。记者随机加入了其中几个群,看到群里讨论非常热闹,且每隔几十秒,就会有新人加进来。

  在网上,大家约定俗成地将送养孩子的人称为“宝爸”“宝妈”,领养孩子的则称为“领爸”“领妈”。记者发现,送养的多数是刚刚出生几个月的婴儿,有的还在“宝妈”的肚子里,“宝爸”“宝妈”大部分称自己未婚先孕、超生或者经济条件差,想给孩子找好人家。然而这样的送养并非无偿赠送。多数“宝爸”“宝妈”都会提出经济补偿,若是孩子还未出生,还需提供待产服务。补偿少则两三万元,多则十多万元。

  记者联系到多个“宝爸”“宝妈”。一位上海“宝爸”说,由于女朋友意外怀孕,自己打工收入低没有存款,无法养孩子,提出“怀孕期间照顾女友”及生产后提供3万元营养费的要求。最让记者吃惊的是,一位江苏的“宝爸”直接把他3岁儿子的照片放在QQ空间里,开价10万元,称自己和妻子离婚了,孩子养不过来。

  说法 非法“收养”背后是连环造假

  按照我国收养法规定,涉及生父母的送养,只有在“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况下才可以,而且需要到民政部门登记确认,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最高人民法院等多部门2010年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也再次明确,“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去年一位成都男子将刚出生不到一个月的女儿通过论坛以2.5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河北一对夫妻,最终获刑5年半。

  事实上,不仅这样的送养、收养不合法,后续为了给孩子落户,还涉及到一系列伪造准生证、出生证明等问题。一些论坛和QQ群上,有不法分子专门以伪造证件为生,一般一张出生证明价格在5000元左右。

  一位中介向记者介绍,他们在河南、山东等地有多个合作医院,而且多是正规的公立医院,只要告诉夫妻身份信息、孩子信息,就能在一周内办好出生证明。“在我们指定的医院,只要花4000元,如果是其他省的非指定医院,加价2000元,保真。这钱也是要分给帮忙的医生的。”

  这位中介说,她做这个生意已经多年,为很多“领爸”“领妈”服务过。为了让记者相信,她还传过来一份空白的出生证明。她甚至透露,自己本身就是某医院的妇产科医生,条件便利,“不过医院不留存根,谁都怕担责任”。“其实我们也不想这样偷偷摸摸地收养,要拿出一大笔钱不说,收养后的法律风险也很高,弄不好人财两空,但现在没有办法。”一位一年来都在网上寻找合适孩子的“领妈”说。

  警惕 网络平台或成为拐卖儿童渠道

  据中国人口协会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国内的不孕不育率高达12.5%,这意味着至少有上百万对夫妻有收养需求,加上不少失独家庭也加入这一“竞争”中,更加使得局面失衡,而目前现行的正规收养渠道较窄。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海斌说,当前网络收养的最大问题是,由于缺少监管,很可能成为人贩子以及不负责任的父母买卖孩子的渠道。

  中国公益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高华俊表示,通过网络平台的信息沟通可以视为民间互助行为,但是送养、收养行为正式确认、收养身份的合法性确立还是要走法律程序。

  据新华社

  (原标题:3岁大男娃 开价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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