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离婚前借条突然出现;法院认为“小三”无付款凭证,判男子独自还债
本报讯(记者 李璟)夫妻俩正在办理离婚,丈夫突然多了30万元巨债,并要求与妻子共同承担。原来是丈夫“借”了情人的钱,企图将“债务”分给发妻。近日,法院作出判决,“债务”由丈夫一人承担。
女子患不孕症 丈夫搞外遇
2007年,女青年鲁洁与男子王钢结婚,多年来家庭还算美满,但鲁洁始终怀不上孩子。到医院一查,才发现她患有不孕症。很快,两人的婚姻亮起了红灯。去年开始,鲁洁发现王钢经常夜不归宿,甚至关机几天找不到人。不久前,经过多方查探,她确认丈夫有了外遇,于是起诉离婚。
就在双方的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一名叫赵燕的女子突然出现,将鲁洁和王钢一起告上了法庭。赵燕自称是鲁洁夫妻俩的朋友,此前王钢曾分两次向她借了30万元。由于“借款”是在两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因此她请求法院判决夫妻俩一起偿还这笔“共同债务”。
“小三”无支付凭证法院判男方还债
离婚官司不得不因该案中止,法院先开庭审理了这笔债务纠纷。法庭上,王钢对赵燕所说的情况全部表示认同,答应与夫妻关系尚存的妻子鲁洁共同承担债务。但鲁洁表示自己根本不认识赵燕,也从不知道丈夫有这笔外债。通过打听,她才得知,原来赵燕就是王钢的情人,他们此举明显是要自己摊上一笔莫须有的债务。
鲁洁的代理人湖北尊而光律所律师王旭介绍,《婚姻法》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借的债务是否算共同债务,并没有作出细化的规定,但规定了所借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产生。如果王钢承认曾向赵燕借款30万,则是对自己民事权益的处分,但不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由于王钢没有提供赵燕实际支付30万元的相关凭证,且赵燕也没有提供自己具有大额借款的出借能力和借款来源证据,判决由王钢承担全部30万元债务,驳回赵燕要求鲁洁共同归还的诉讼请求。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原标题:男子欠“小三”30万 让老婆一起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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