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湖南省人大常委会27日至28日召开全体会议,对在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以贿赂手段当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依法确认当选无效并予以公告。衡阳市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28日分别召开会议,决定接受512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辞职。
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湖南省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有527名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在差额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现初步查明,共有56名当选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行为,涉案金额1.1亿余元人民币,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钱物。
根据我国选举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以贿赂手段当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依法确认当选无效并予以公告;对5名未送钱拉票但工作严重失职的省人大代表,依法公告终止其代表资格。衡阳市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决定,接受512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及3名未收受钱物但工作严重失职的市人大代表辞职。另有6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此前因调离本行政区域已经终止代表资格。
湖南省委近日通报了这起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并强调,衡阳破坏选举案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必须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湖南省有关方面已对涉案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政纪立案调查,将涉嫌犯罪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审查。在案件进一步调查中,如发现有其他人员涉嫌犯罪的,也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另据了解,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童名谦(时任衡阳市委书记、市人大换届领导小组组长)失职渎职,对本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由中央纪委立案调查。
严肃党纪国法坚决铲除腐败
28日,湖南省衡阳市破坏选举案的调查处理情况公布。严肃查处该案,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持从严治党,严肃党纪国法,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
从目前的调查结果来看,衡阳破坏选举案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是一起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只有彻底查清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才能赢得党心、民心,维护党的威信,维护人民群众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信任。
衡阳破坏选举案中,相关领导干部严重失职,监督不到位,没有及时有效制止违纪违法行为;一些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无视党纪国法,参与送钱拉票和收受钱物,致使换届选举纪律形同虚设,违纪违法行为蔓延。
党有党纪,国有国法。中央及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必须严肃换届纪律,我国选举法对破坏选举有明确界定和制裁措施,刑法对破坏选举罪也规定了相应的处罚。目前,涉案的省、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被依法处理;涉案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已进入党纪政纪调查处理阶段;对涉嫌犯罪的,还将依法给予严惩。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衡阳破坏选举案的发生,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并认真加以解决。这是作为执政党,对国家、对人民必须采取的一种负责任态度。预防腐败,根本在于斩断权力与金钱之间的联系。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强调,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无论什么人,无论在哪个领域,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只有从严治党,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我们必须牢记,党纪国法是高压线、警戒线,任何人都不能触犯。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必须带头遵守党纪国法,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办事,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和尊严,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维护党纪政令的权威和尊严;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法纪红线、行为底线,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
(原标题:湖南严肃查处衡阳破坏选举案 涉案1.1亿余元 56名省人大代表确认当选无效 512名市人大代表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