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 潘从武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扫黄打非”办公室、新闻出版局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自2014年1月至3月在全区组织开展打击“假媒体、假媒体机构、假记者”的专项整治行动,拉开了重拳打击新闻“三假”的序幕。
此次打击“三假”的重点是:查处取缔和收缴非法违规报刊,取缔非法设立的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等机构,关闭非法设立的新闻类网站、网站频道,严厉打击以记者或网站新闻采编人员名义招摇撞骗、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分子。
《通知》要求有关新闻出版和文化执法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三假”案件的行政处罚。对涉嫌敲诈勒索等犯罪的,要搜集固定证据,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少数为掩盖自身问题,拒不配合调查,造成恶劣影响的被敲诈单位和个人,要加强教育,必要时通过纪律检查等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涉嫌行贿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通知》鼓励被敲诈单位、企业和个人举报“三假”行为并提供证据,对举报内容属实并查处取得结果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原标题:新疆开展打击新闻“三假”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