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年01月28日03:29  北京日报

  ──2014年1月16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北京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北京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北京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面对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发展形势,全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惠民生”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不断创新财政管理改革,全力保障首都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圆满地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661.1亿元,增长10.4%,完成预算的101.3%。在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以及“营改增”试点改革政策性减收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呈现“高位开局、逐步回落、稳中趋缓”的走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740.8亿元,增长10.4%,完成预算的103.5%。

  201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841.8亿元,增长53.7%,完成预算的17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794.5亿元,增长61.5%,完成预算的155.5%。

  根据《预算法》和《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下面重点报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二)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981.2亿元,增长9.8%,完成预算1953.9亿元的101.4%,加中央返还及补助213.4亿元、区县上解270.5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2.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6.3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93.0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0亿元等,收入合计2654.3亿元。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795.4亿元(含市追加区县支出),增长8.3%,完成预算1746.1亿元的102.8%,加上解中央支出97.5亿元、对区县体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552.0亿元、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2.4亿元、划转水利建设基金28.3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支出93.0亿元、归还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本金37.0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0亿元等,支出合计2654.3亿元。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1.收入预算主要科目执行情况

  (1)增值税305.6亿元,增长81.4%,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

  (2)营业税533.5亿元,下降9.6%,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

  (3)企业所得税435.6亿元,下降1.1%,完成预算的92.0%。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受市场需求不旺影响,伴随着生产要素和人力成本的升高,企业盈利水平不高,影响了企业所得税增长。

  (4)个人所得税333.8亿元,增长18.6%,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

  (5)契税177.5亿元,增长40.2%,完成预算的136.1%。超预算主要是楼市成交量较上年大幅增长,带动依据交易额征收的契税收入增收较多。

  (6)非税收入50.2亿元,下降41.9%,完成预算的62.0%。未完成预算主要受罚没收入等收入因素减少影响。

  2.支出预算主要科目执行情况

  (1)教育支出318.5亿元,增长9.1%,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主要是:投入基础教育经费105.6亿元,推动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保障基础教育阶段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投入中等职业教育经费19.7亿元,支持国家示范校建设和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继续加大学校基础设施改造力度,全面提高现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装备水平;投入高等教育经费145.9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实施市属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建设、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等项目,加大市属高校基本建设投入力度,20所高校20个基建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缓解市属高校办学条件紧张的局面;投入1.4亿元,支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培养、为首都学生办实事等工作,推动实施社区工作队伍培训项目等。其中:教育法定支出274.9亿元,增长11.4%,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通过其他科目等渠道共投入教育法定支出277.5亿元,增长12.5%,高于市级财政经常性收入12.4%的增幅;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15.46%,高于上年14.89%的比重)。

  (2)科学技术支出179.2亿元,增长12.6%,完成预算的108.5%。超预算主要是根据超收情况增加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资金清算返还。主要是:投入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资金101.3亿元,主要用于提升园区重点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融资能力,推动区域环境整治,支持海归人才创业,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及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投入31.9亿元,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等8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科技服务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科技成果及产业项目在京转化落地;投入13.8亿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水资源、大气环境治理与保护等重点领域科技研究和技术推广,支持314个卫生领域科研项目,推动108个科普社区、24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建设,深入实施科普益民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其中:科学技术法定支出76.4亿元,增长12.5%,高于市级财政经常性收入12.4%的增幅,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7.1亿元,增长3.7%,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主要是:投入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资金5.0亿元,重点扶持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影视制作和交易等8个行业发展,提升首都文化软实力;投入46.9亿元,重点支持文艺创作生产、扶持基层文化事业发展、打造品牌活动及精品工程项目等,促进文化创意展示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16.5亿元,推动首都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各项文化事业发展,支持举办北京阅读季、国际音乐节、青年写作爱好者作品征集出版等文化活动,丰富市民文化娱乐生活;投入15.7亿元,加快后备人才培养,促进健身俱乐部、体育生活化社区建设,支持举办和谐杯乒乓球比赛等群众体育活动,扶持中网公开赛等51个体育产业项目,进一步加大对全民健身的投入力度,繁荣体育事业发展;投入6.3亿元,保障颐和园园墙修缮等69个文物保护项目顺利实施,支持举办正阳门历史文化展等系列展览活动,加大对全市文物保护、修缮和宣传的支持力度。其中:文化法定支出56.3亿元,增长6.7%,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通过其他科目等渠道共投入文化法定支出59.3亿元,增长12.5%,高于市级财政经常性收入12.4%的幅度)。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2亿元,增长2.9%,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主要是:投入28.4亿元,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投入18.6亿元,用于发放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离休人员生活补助、军队离退休干部及无军籍职工保障安置经费,支持做好接济救助工作;投入5.6亿元,落实各项养老、优抚、福利事业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养老机构;投入14.6亿元,支持实施“残疾人服务一卡通”工程、残疾人文化体育等事业发展,落实老年人免费乘车政策;投入社会建设资金2.5亿元,重点用于推动网格化社会服务与管理,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非公经济组织服务力度,推进首都社会建设科学发展。

  (5)医疗卫生支出102.4亿元,增长3.2%,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主要是:投入28.0亿元,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推进;投入18.0亿元,加大H7N9禽流感防控力度和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支持预约挂号平台运行、药品招标采购综合管理等项目实施,保障流感疫苗接种、妇幼保健等经常性项目稳步运行,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投入39.6亿元,支持市属公立医院购置大型医疗设备,落实与服务量等工作绩效相挂钩的新型财政补偿政策,继续推进市属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投入9.4亿元,支持区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区县区域医疗中心、精神病院标准化建设等重点项目补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投入4.4亿元,推动完成药品、保健食品等抽验9228件,支持启动本市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加强药品检验及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其中:卫生法定支出81.1亿元,增长8.7%,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通过其他科目等渠道共投入卫生法定支出82.4亿元,增长10.5%,高于市级财政支出8.3%的增幅)。

  (6)节能环保支出66.7亿元,增长5.4%,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主要是:投入节能减排及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27.9亿元,奖励“三高”污染企业退出,支持老旧车淘汰项目、市区内燃煤锅炉改造及东、西城区煤改电项目,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投入18.5亿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节能综合改造等重点项目;投入19.2亿元,支持本市既有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项目,对排水企业进行补贴,深入推进全市节能减排,保障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

  (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2.9亿元,增长4.2%,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主要是:投入31.2亿元,用于中心城区交通疏堵、道路桥梁养护、交通设施维护等项目,提高城市交通承载运行水平;投入城市环境综合改造专项资金10.0亿元,支持铁路、公路、轨道交通沿线及重要水系等周边环境建设,继续实施架空线入地项目,综合提升城市环境建设水平;投入11.8亿元,支持生活垃圾处理、居住小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项目建设,强化垃圾分类处理和污染治理能力;投入3.0亿元,保障城乡结合部地区及新城控制性规划研究及业务平台整合等项目,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

  (8)农林水事务支出96.0亿元,增长22.0%,完成预算的116.0%。超预算主要是增加投入支持2013年36.4万亩平原造林工程建设。主要是:投入16.3亿元,落实农业保险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家禽产业发展,促进多样化经营;投入15.5亿元,加强土地综合开发,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及区域特色农业产业项目,推动7条重点沟域环境综合改造及公益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产业发展环境;投入47.7亿元,用于造林绿化建设、森林植被恢复,支持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推进都市园林绿化工作;投入27.7亿元,落实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规划任务,保障应急备用水源工程运行,支持废弃机井填埋和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实施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确保城市供排水稳定运行。其中:农业法定支出73.1亿元,增长9.7%,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通过其他科目等渠道共投入农业法定支出75.0亿元,增长12.5%,高于市级财政经常性收入12.4%的增幅)。

  (9)交通运输支出110.1亿元,增长1.7%,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主要是:投入公共交通运营补贴103.5亿元(通过其他科目等渠道共投入96.6亿元,地面公交和轨道交通补贴共计200.1亿元),保障地面和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确保市民安全、便捷出行。投入资金重点用于铁路道口安全监护等,推进全市道路、交通枢纽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交通运输能力。

  (1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9.8亿元,下降6.6%,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主要是:投入工业发展资金10.0亿元,支持北汽集团产业项目、战略新兴重点产业项目发展,壮大集成电路发展基金,对工业企业贷款融资给予扶持,促进工业“稳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投入资金8.3亿元,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中小企业创新融资项目,推动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项目建设,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进一步加快本市中小企业发展;投入7.5亿元,对燃气、电力价格给予补贴,保障能源正常供应。

  (1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1.8亿元,下降10.2%,完成预算的88.9%。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核减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统筹用于城市环境综合改造等项目。主要是:投入商业流通发展资金5.0亿元,落实促消费奖励政策,推进农超对接、早餐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支持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行业发展、特色商业街升级改造,支持举办第二届京交会,促进商业流通领域繁荣发展;投入旅游发展资金8.1亿元(通过其他科目等渠道投入0.8亿元,旅游发展资金共计8.9亿元),支持园博园旅游设施建设工程,推动八达岭、十三陵景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促进京郊地区旅游及国内外旅游合作,加快旅游产业创新驱动发展;投入1.5亿元,发挥中关村现代服务业创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推动现代服务业科学、合理、健康发展。

  (12)公共安全及国防支出107.0亿元,增长3.8%,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主要是: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政法部门执法办案、装备配备、科技强警、城市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经费支出,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增强应急处理、抢险救援及安保勤务能力;保障司法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支出,支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和布局,传播法律知识,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防空、民兵预备役、国防宣传教育等支出,支持国防建设。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3亿元,增长3.6%,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主要是:保障党政机关正常履职、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参政议政,支持统战和民族宗教事业发展,完善食品安全监控及追溯体系,维护社会稳定,提升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其中: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定支出3.7亿元,增长12.5%,高于市级财政经常性收入12.4%的增幅,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

  根据目前中央对本市以及市对区县财政体制,2013年超收增加财力93.3亿元。按照《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中关于“市级预算超收收入应当优先用于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等重点项目和其他必要支出”的规定,以及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要求,2013年市级预算超收增加的财力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一是增加法定支出17.3亿元,其中:教育8.4亿元、卫生2.4亿元、科技2.3亿元、农业2.3亿元、文化1.8亿元、计生0.1亿元;二是政策性返还及专款资金安排4.0亿元,用于增加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收入清算返还;三是安排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重点项目资金28.0亿元;四是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0亿元。

  2013年市级支出中部分科目执行数与预算数相比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一是根据需要,年初安排的预备费在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转列相关科目;二是一些科目年初按预计数安排预算,执行中据实结算拨付资金;三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市级财政超收收入增加了教育等法定支出和部分重点项目支出。

  (三)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99.7亿元,增长37.7%,完成预算的189.9%。主要情况是:

  (1)教育59.7亿元,完成预算的123.4%,超预算主要是地方教育附加收入随着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增收而同步增长。

  (2)文化体育与传媒18.9亿元,完成预算的122.9%。超预算主要是本市相关行业经营状况较好,营业收入有所增加,带动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较快增长。

  (3)社会保障和就业11.0亿元,完成预算的117.2%,超预算主要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因缴费基数增长带动收入增加。

  (4)城乡社区事务685.7亿元,完成预算的212.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92.8亿元,完成预算的238.7%,主要是土地供应规模增加,土地收入有所增长;政府住房基金26.7亿元,完成预算的148.4%,主要是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增加,导致以公积金增值收益为主的政府住房基金收入相应增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4.7亿元,完成预算的163.1%,主要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的征收管理,清理以前年度欠缴收入,导致收入有所增长。

  (5)农林水事务5.7亿元,完成预算的91.0%,其中:地方水利建设基金4.6亿元,完成预算的80.3%。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中的防洪费收入有所减少。

  (6)交通运输2.4亿元,完成预算的123.0%,超预算主要是京平高速公路征收的车辆通行费收入有所增加,超出年初预计。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2.3亿元,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

  (8)其他收入14.0亿元,与年度预算基本持平。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64.6亿元(含市追加区县支出),增长60.5%,完成预算的158.3%。主要情况是:

  (1)教育59.7亿元,完成预算的123.4%,超预算主要是根据地方教育附加收入超收情况,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增加本年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10.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11.0亿元,完成预算的126.0%,超预算主要是根据政策一次性补助支持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建设。

  (4)城乡社区事务726.3亿元,完成预算的169.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615.4亿元,完成预算的192.6%,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根据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情况,相应增加支出。

  (5)农林水事务41.0亿元,完成预算的131.8%,超预算主要是统筹历年结余,增加对区县森林保护、水利建设的投入。

  (6)交通运输2.4亿元,完成预算的126.3%,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增加京平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及还贷资金。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2亿元,完成预算的65.6%,未完成预算主要是按政策返退企业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较年初预计有所减少。

  (8)其他支出13.0亿元,完成预算的82.0%,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政府性基金按规定专款专用。当年收入与支出不完全相等,主要是根据有关管理办法,部分收入结转下年使用。

  (四)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0.8亿元,完成预算的134.3%。加上2012年结转使用6.2亿元,收入总计67.0亿元。

  其中,2013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具体如下:

  (1)企业上缴利润31.5亿元,完成预算的134.4%,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是国有企业经营效益增长所致。2013年市国资委监管的47户企业中,除1户企业亏损以及5户盈利企业由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无法上缴利润以外,其余41户企业上缴税后利润30.8亿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监管的2户企业上缴税后利润0.7亿元。

  (2)股利股息收入0.2亿元。主要是股权投资项目获取的收益。

  (3)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1亿元,完成预算的133.5%。主要包括公共财政预算转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以及收回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审计整改收回资金。超预算主要是科技统筹资金一次性增加对国有企业产业项目投入。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65.1亿元,完成预算的126.5%。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收入情况,适当加大支出规模。增加的支出主要用于:支持汽车等产业发展;保障市国资委企业重大项目发展需求;支持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结转2014年使用1.9亿元,支出总计67.0亿元。

  其中,2013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具体如下:

  (1)资本性支出62.2亿元,完成预算的134.3%。主要用于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包括:京东方八代线建设19.1亿元、北汽集团资本金注入6.2亿元、首钢产业结构调整2亿元等。

  (2)费用性支出2.6亿元,完成预算的42.1%。主要用于弥补企业改革成本以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包括:劣势企业调整退出0.7亿元、企业贴息0.7亿元等。

  (3)其他支出0.3亿元,主要用于监管费用支出。

  以上有关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北京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数据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的初步汇总,在地方财政决算编成后,还会有所变化。

  (五)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及2013年预算执行效果

  2013年,财政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的有关决议,按照市十四届人大财经委员会审查结果报告的要求,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不断创新财政工作机制,完善财政政策措施,在推动环境综合整治、促进经济稳增长、增进百姓福祉以及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

  1.加大环境建设投入力度,逐步缓解首都人口资源环境压力

  集中财力资源,推动实施“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推动“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支持完成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任务,保障新能源公交车清洁运行,开展空气、水、噪声等环境常规监测和环保宣传。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投入力度,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支持600个垃圾分类运输系统建设,城市运行管理能力得到提升。继续做好平原地区造林绿化工程资金保障工作,支持1072万亩山区生态林健康经营管理,推动林木资源养护工作,造林成果得到巩固。贯彻落实“污水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方案”,推动废弃机井填埋项目实施,支持流域综合治理,建设14条清洁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160平方公里,推动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城市河湖补水等,水资源承载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有效保障了城市供水安全等。

  2.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全市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更加显现

  力促科技、文化创新与经济协同发展,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实施,推动工业结构调整,推动中关村现代服务业24个项目实施,吸引总投资约20.4亿元,深化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提高首都经济发展核心竞争力。落实“促消费、保增长”政策,开展“家具以旧换新”试点工作,支持实施对外经济合作、北京购物季等项目,进一步促进消费模式优化升级。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2013年累计减税约268亿元。加大政府采购新技术新产品的力度,2013年,政府采购新技术新产品金额累计约104.6亿元。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取消47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市90%以上的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了中小微企业供应商。

  3.增强民生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多改革发展成果惠及百姓

  安排公共交通、水、热、电、气等各项惠民补贴资金277.9亿元,支持完成30项疏堵工程、新开或调整公交线路40条,对新增1.4万个居住区停车位给予奖励,确保城市交通顺畅运行和能源正常供应。投入196.8亿元,支持落实2013年政府办实事项目,推动解决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落实粮食直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6亿元,受益农民达19.8万户,确保粮农利益。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优化教育资源分配,支持各类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3万个,支持58个中小学建设项目,提升教学水平。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动实施65大类、13.5万个食品样品统一检测工作,筹资为150家学校食堂等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室,支持药品安全检查、H7N9禽流感防治、粮油菜物资储备等,服务市民生活。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棚户区改造,2013年解决了约3万户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缓解我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4.坚持盘活存量与厉行节约并举,财政资金利用效率不断提升

  加强预算执行、盘活存量资金,督促部门及时开展项目规划、政府采购等前期工作,提高预算支出的均衡性;加大财政性结余资金统筹力度,继续缩短部门结余结转资金使用的时限,将部门实有资金账户50%的结余资金纳入2014年度预算统筹安排。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1.27亿元;研究制定北京市治理“公款大吃大喝”和“超标准配车、借占用其他单位车辆”工作十项措施,启动四项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5.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活力进一步释放

  推进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2014年首次将我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送市人代会审议,初步实现了“四本”预算同时上会审查;继续扩大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覆盖范围;加大提前告知各区县转移支付资金力度,增强预算完整性。深化预算绩效管理,2013年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试点部门增加到42家;完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和评估结果运用,对45个重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涉及资金39.8亿元,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促进了民主决策,提高了资金分配的科学性。继续强化大额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预算批复率和使用透明度,健全资金决策、执行、监督协调统一的运行管理机制。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工作,实施资产报告制度,规范资产处置管理,实现资产的合理配置、有效使用。进一步扩大市人大审议和公开预算的部门范围,2014年上报人代会审议预算的市级部门达到100家,除涉密单位外均依法公开;2013年选取四个区县作为第一批预算公开试点区县,区县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2013年,财政收入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增长态势,全市经济、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财政改革成效进一步显现,圆满完成了中央和市委部署的各项任务。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当看到,目前财政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年度间稳增长压力较大。近年来由于本市主动实施结构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速下降趋势较为明显;财政收入分析研判的准确性仍需提高,收入管理协调工作机制仍需健全。二是对重点领域的保障难度较高。由于政府与市场职能界定不甚清晰,仍存在财政资金保障范围过大、规模扩张较快、财政负担较重等问题;财政支持产业和事业发展的范围、方式还需要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三是预算管理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增强。部门预算编制不细、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有机衔接尚显不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四是转移支付管理方式需进一步创新。事权和支出责任尚需进一步明晰,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较为分散,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对首都人口、资源、产业合理布局的引导调控作用有待加强。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引起各部门高度重视,并下大力气重点研究,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严格预算管理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4年预算草案

  (一)财政收支面临的形势

  综合分析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运行的各种因素,2014年财政收入增长仍存在较多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财政支出压力加大,收支矛盾呈加剧趋势。

  1.财政收入增长呈现稳中趋缓态势

  一方面,世界经济复苏,国内经济向好,我市经济规模跃上了新台阶,经济运行基本面趋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步伐加快,经济增长的质量与效益不断提升,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转第八版)

  (上接第五版)

  另一方面,也应看到影响2014年财政收入增长的不确定因素仍然很多:一是从经济层面看,世界经济复苏势头还相当脆弱,国内经济环境更加错综复杂,稳中有忧;我市经济稳增长的压力依然较大,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处于深度调整中,一些高污染高耗能的工业企业及低端的服务业企业需要退出,新的经济增长点尚在培育之中,还未成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支撑力。二是从政策层面看,2013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营改增”扩围、部分小微企业减免营业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减收影响将会释放到2014年全年;2014年“营改增”试点改革将进一步扩大至铁路运输、邮政等行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进一步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上述因素必然造成对财政收入的减收影响。三是从运行情况看,随着财政收入体量的不断增大,基数不断抬高,当前收入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实现难度也较以往明显不同。预计2014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趋势更加明显,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放缓将呈现常态化。

  2.财政支出保障压力大

  当前,我市步入发展方式转变、城市建设管理精细化、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关键时期,财政保障范围呈现新的变化。一是财政保障范围广,履行首都“四个服务”职能,加快推进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文化、体育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加了资金保障难度。二是人口、资源、环境重点领域资金需求量大,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污水再生水利用行动方案、平原百万亩造林工程、首都新机场建设等均需要资金重点推进。因此,财政支出压力大,收支矛盾突出。

  3.财政改革任务繁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提出了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以及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的系列改革要求,为今后加强财政管理指明了方向,财政改革工作任务艰巨。

  (二)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及总体安排

  《国务院关于编制2014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要求:收入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根据国内生产总值等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并考虑税收政策调整因素,分税种测算税基和税收收入;要结合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合理安排非税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编制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做细、做实、做准预算,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的机制;健全预算项目库,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研究编制三年滚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年度预算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外,减少支出预算追加事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进一步推进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公开,支出公开到项级科目。

  据此,2014年本市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首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推动建立完整、规范、透明、高效的现代政府预算管理制度。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保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协调性。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增强预算管理的约束性和透明度。加强财政收入综合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和效益。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民生持续改善和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释放体制机制活力,为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1.深入实施首都经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完善支持科技、文化创新的财税政策体系。落实中关村“新四条”税收优惠政策,研究文化与科技、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财政政策;深化科研项目经费改革,探索科技重大专项分类保障,健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统筹资金管理制度;发挥政府采购对创新产品的鼓励作用,扩大科技创新产品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范围,以政策创新推动科技、文化创新。发挥财政资金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带动作用。坚持把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投入重点,研究加快新兴服务业的财税支持政策和创新举措,推动制造业高端化发展,促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整合资源支持打造“六高四新”高端产业功能区,加快形成新的产业支撑。增强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完善促进信息、教育、旅游等新型消费业态的政策措施,激发消费潜能。落实好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优化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2.大力提升首都环境建设水平,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健全污水处理和排污收费制度,完善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改善首都生态环境。健全促进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体系。研究推进环境税费改革,加快实施“北京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环境保护全市性重点项目的投入。强化政府绿色采购,完善节能产品和环保标志产品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不断扩大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品采购规模,促进能源结构优化。利用财税政策手段,加大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利用率低的行业、企业和产品的限制或惩罚力度,引导企业节约资源、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效,努力构建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长效机制。

  3.公平有效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健全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长效机制。依法加大对教育、卫生、农业、文化、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投入。探索建立与学科建设、师资水平等多因素相挂钩的经费保障机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推进医疗、食品药品等社会事业改革发展。加大基层公共文化建设软环境的经费投入,构建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合理确定城乡低保标准,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好对基本养老服务的支持政策,确保社会保障和就业政策公平、可持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加大对社区管理的支持力度,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健全财政支农政策,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支持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城镇化步伐。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持续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14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市经济发展预期指标和结构性减税等政策,以及北京市“十二五”规划确定的财政收支增长目标,2014年全市财政收支指标拟安排如下: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990.6亿元,增长9.0%,加上中央返还及补助、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492.1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4482.7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988.7亿元,增长6.6%,加上上解中央支出、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还本等494.0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计4482.7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30.4亿元,下降11.5%;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39.2亿元,与2013年基本持平。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8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4.2亿元。

  根据《预算法》和《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下面重点报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三)市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4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158.5亿元,增长8.9%,加中央返还及补助215.9亿元、区县上解278.5亿元、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2.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亿元等,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2692.8亿元。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946.0亿元(含市追加区县支出),增长8.4%,加上解中央支出99.7亿元、对区县体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580.0亿元、地方专项政策性结转下年使用1.7亿元、划转水利建设基金30.9亿元、归还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本金27.0亿元等,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计2692.8亿元。市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1.收入预算主要科目安排情况

  (1)增值税331.3亿元,增长8.4%。主要考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将进一步扩大至铁路运输业、邮政行业以及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等因素进行测算。

  (2)营业税561.2亿元,增长5.2%。主要考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将进一步扩大至铁路运输业、邮政行业等因素进行测算。

  (3)企业所得税470.6亿元,增长8.0%。主要考虑我市经济结构调整成效进一步显现、企业盈利水平有所好转以及2013年部分企业一次性入库税款等因素进行综合测算。

  (4)个人所得税375.2亿元,增长12.4%。主要考虑2014年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将进一步提高等因素进行测算。

  2.支出预算主要科目安排情况

  (1)教育支出346.0亿元,增长8.6%。安排基础教育经费90.6亿元,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落实中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区县基础教育改革,不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安排中等职业教育经费21.1亿元,支持国家示范校建设,加强优质师资培养。安排高等教育经费170.5亿元,加快市属高校建设,推动协同创新和质量提高。加大各级各类人群教育培训支持力度,提升人口素质。其中:教育法定支出298.1亿元,增长8.4%(通过其他科目等渠道共投入教育法定支出301.0亿元,增长8.5%,高于市级财政经常性收入7.6%的增幅;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15.47%,高于上年15.46%的比重)。

  (2)科学技术支出182.2亿元,增长1.6%。安排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98.4亿元,重大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统筹资金16.8亿元,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科技产业发展,落实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加大创新人才吸引力度,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安排资金20.7亿元,推进关键技术研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科技振兴产业项目,加强公益性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安排7.8亿元,奖励科技进步,做强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培育良好的自主创新环境。其中:科学技术法定支出82.3亿元,增长7.7%,高于市级财政经常性收入7.6%的增幅。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7.7亿元,与2013年基本持平。安排41.1亿元,推进基层公益性文化设施达标,实施文化惠民系列工程,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繁荣首都文化市场。安排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5亿元,加快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及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支持网络电视、数字出版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拓展文化产业发展领域,推进文化创新战略。安排文物保护市级专项资金1.5亿元,传承北京古都特色。安排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5亿元,推动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其中:文化法定支出63.9亿元,增长13.4%,高于市级财政经常性收入7.6%的增幅。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5亿元,增长4.1%。安排19.6亿元,用于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离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军队离退休干部退役安置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各项保障待遇,确保资金足额发放。安排42.6亿元,用于居民生活补贴等。安排30.5亿元,做好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保障工作。安排养老助残服务事业发展资金1.2亿元(此外通过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4.0亿元,养老助残服务事业发展资金共计5.2亿元),落实各项养老助残政策,加大对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资助力度。安排3.0亿元,支持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创新,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示范点建设等,提高社会服务水平。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9.3亿元,同比增长10.0%。安排32.5亿元,落实各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筹资水平,建立健全应急医疗救助制度,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考核,保障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安排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5.2亿元,保障国家免疫规划实施、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工作顺利开展,有效应对突发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安排39.8亿元,支持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及大型医疗设施修缮,落实市属公立医院补助政策,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考核力度,改善就医环境。安排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资金4.0亿元,构建区域性食品监管机制,加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及整治,严格食品、药品市场准入。安排2.6亿元,促进首都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其中:卫生法定支出91.7亿元,增长13.1%(通过其他科目等渠道共投入卫生法定支出93.0亿元,增长12.8%,高于市级财政支出8.4%的增幅);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定支出3.9亿元,增长7.7%,高于市级财政经常性收入7.6%的增幅,主要是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提高人口服务管理水平等。

  (6)节能环保支出107.5亿元,增长45.1%。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安排节能减排及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30.0亿元,用于老旧机动车淘汰补助、新能源车示范运行、燃煤污染治理等项目。新增安排20亿元支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调整2014年科技、文化、旅游等7项产业类大额专项资金12.4亿元,进一步加大空气污染治理投入力度,大力支持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安排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资金17.0亿元,保障老旧小区节能综合改造等重点项目实施。

  (7)城乡社区支出63.3亿元,与2013年基本持平。进一步加快环境建设,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安排41.5亿元,保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供排水系统、道路桥梁等城市公用设施正常运转,其中,安排城市环境整治专项资金10.0亿元。投入4.9亿元,加大保障房支持力度,推进城乡住房建设。

  (8)农林水支出125.0亿元,增长30.3%。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安排农业发展资金46.6亿元,高质量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继续保障“菜篮子”工程实施,兑现农民政策性保险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新农村建设奖励等,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转,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村事业发展。安排林业发展资金51.9亿元,支持平原百万亩造林工程,落实绿化建设、土地流转和林木养护补助资金,加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补助,改善首都生态环境。安排水务发展资金13.5亿元,加大再生水、污水处理力度,推进农业节水灌溉等农田水利建设,支持实施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保障水源地稳定运行。其中:农业法定支出77.9亿元,增长6.4%(通过其他科目等渠道共投入农业法定支出80.7亿元,增长7.7%,高于市级财政经常性收入7.6%的增幅)。

  (9)交通运输支出115.8亿元,增长5.2%。安排公共交通补贴110.0亿元(此外通过其他科目等投入90.1亿元,地面公交和轨道交通补贴共计200.1亿元。在新调整方案尚未出台前,暂按原办法测算补贴数额),保障公共交通正常运营。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5.6亿元,下降10.9%。安排工业发展资金9.8亿元,支持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高制造业发展质量,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安排中小企业发展资金7.6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搭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融资。安排23.5亿元,实施全市重大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引导国有企业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5亿元,与2013年基本持平。安排8.7亿元(此外通过其他科目等渠道投入1.0亿元,旅游发展资金共计9.7亿元),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旅游行业监管,支持旅游资源升级改造,激发旅游消费活力,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安排商业流通发展资金4.8亿元,完善城乡便民商业服务体系,搭建促消费平台,促进商务领域优化发展。安排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7亿元,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健康发展。安排6.0亿元,深化中关村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促进试点成果转化落实。

  (12)公共安全及国防支出107.0亿元,与2013年持平。重点用于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等部门正常运转与办案经费,以及装备购置、科技强警、人防工程等方面支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审判和检务公开,支持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增强维稳保障能力。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6亿元,与2013年基本持平。用于保障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依法履职。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给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支持人口规划与发展战略研究,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

  (14)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6.3亿元。主要用于对口支援西藏拉萨、新疆和田、青海玉树等地区建设。

  (15)安排防范财政风险资金71.0亿元。其中:预备费50.0亿元,占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6%;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专项资金3.0亿元,增强应急能力;偿债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资金18.0亿元(含国债还本付息资金),防范财政风险。

  2014年,市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9.72亿元,与2013年预算11.13亿元相比,降低了12.67%,主要是本市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控制和降低政府行政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模。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55亿元,较2013年预算1.73亿元降低10.40%;公务接待费0.75亿元,较2013年预算0.94亿元降低20.2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2亿元(其中:购置费1.31亿元、运行维护费6.11亿元),较2013年预算8.46亿元降低12.2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06亿元,公务用车维修1.42亿元,公务用车保险0.92亿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71亿元。

  (四)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44.8亿元,下降6.9%,主要是预计土地收入有所减少。其中:教育收入65.0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收入20.0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12.0亿元;城乡社区收入621.3亿元;农林水收入5.2亿元;交通运输收入2.2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收入2.1亿元;其他收入17.0亿元。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0.8亿元(含市追加区县支出),下降2.8%。其中:教育支出65.0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0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亿元;城乡社区支出689.7亿元;农林水支出37.5亿元;交通运输支出2.4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亿元;其他支出19.3亿元。

  (五)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8.4亿元,较2013年年初预算增长7.0%,主要是预计企业效益较上年有所增长。其中:利润收入25.6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8亿元。加上2013年结转收入1.9亿元,2014年收入总计50.3亿元。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3亿元,较2013年年初预算增长11.3%,主要用于国有企业结构调整、重大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劣势企业调整退出等支出。其中:资本性支出45.8亿元;费用性支出4.0亿元;其他支出0.5亿元。

  (六)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安排情况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安排2182.8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1290.8亿元,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58.9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662.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28.4亿元,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41.8亿元,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57.1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15.8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收入为27.5亿元。

  2.支出安排情况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1719.4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873.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36.8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659.7亿元,工伤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22.4亿元,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39.9亿元,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44.7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15.3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预算支出为27.1亿元。

  三、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确保2014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一)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更加突出财政保障范围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在竞争性领域,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合理确定政府和市场的职能边界,减少和避免在一般竞争性领域的财政资金直接投入,强化市场主体理念;完善财政投入方式,增加对担保、股权投资等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的支持,减少对单个企业、具体项目的支持,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税费减免、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手段功能,为市场主体营造较为完善的政策制度环境。

  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发挥财政保障的主导作用。优先保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社会安全稳定的公共服务,落实中央及本市各项涉及民生的投入政策,着力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

  在资金保障顺序上,坚持厉行节约、有保有压。按照“保基本、保重点、保民生、保稳定、保运转、促发展”的资金保障顺序安排资金。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健全相关经费的管理办法,完善厉行节约的制度体系;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根据2013年压缩后的资金规模,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2014年“三公”经费、会议费等支出预算,对出国经费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压缩一般性出国团组,暂停购置市级部门一般公务用车;停止新建、扩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对市级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经费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压缩,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健全大额专项资金的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优化结构、突出统筹、保障重点的原则,调整优化产业类大额专项资金使用,统筹资金12.4亿元用于增加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投入。

  (二)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机制,更加突出财政保障方式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试行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在专项资金分配环节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投标、集体决策等机制,将资金安排从“一对一”单向审批转为“一对多”选拔性分配,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益。

  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将政府应承担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市场机制原则,交给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提高服务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改革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按照分类方式完善公用事业补贴机制,根据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的属性,研究分析补贴结构,严格控制补贴范围,控制财政补贴过快增长;完善股权投资方式,研究委托专业机构对财政专项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按市场化方式运作,通过阶段性持有股权、适时退出获得合理回报,实现财政资金良性循环和保值增值。

  构建产业资金统筹管理平台。借助信息化管理手段,逐步将各类产业资金项目全部纳入平台进行统筹管理,加强项目征集、遴选、审核、评价等各环节的管理,强化项目信息的交流和共享,解决产业资金支持项目“小”、“碎”、“散”的问题,提高产业资金项目决策和管理的科学性、效益性和公平性。

  (三)强化预算运转效能,更加突出财政管理的前瞻性和效益性

  增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探索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推动编制三年滚动预算,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分析滚动预算与年度预算的关系,引导预算单位提前制定规划、储备项目,促进事业发展规划与年度预算的衔接;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考核体系,结合预算执行进度、控制“三公”经费等情况,制定预算管理“负面清单”,提升预算管理效能;推进财政综合数据中心建设,实现收入运行监控、预测预警、宏观决策支持、财源建设多维功能,加大财政综合管理统筹力度,打造大数据集中管理的基础平台;进一步夯实预算编制基础,减少年初代编预算,提高大额专项资金、基本建设资金年初预算到位率,减少预算追加,强化预算刚性。

  提升预算执行的效益性。夯实预算管理的基础工作,加强对存量资金的消化、统筹和整合,完善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规范暂存款、暂付款管理,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切实减少资金沉淀;推进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工作,规范资产处置、出租、出借和收益管理,加大资金资产统筹使用力度;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继续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探索分类收益收缴的可行性;研究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完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做好政府资产负债表试编前期准备工作,提高财政财务信息质量;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完善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范预算单位用款行为;依法加强财政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更加突出体制运行的协同性和均衡性

  合理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充分考虑公共事项的受益范围和管理效率,梳理市和区县两级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研究完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推动完善税收分享方式。按照三中全会确定的地方税体系建设思路,做好扩大“营改增”试点行业准备工作,梳理分析本市现有税源结构,启动房产税、资源税、环境税等地方税体系前瞻性研究,为建立健全长期、稳固的地方财力来源奠定基础。

  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将人口、产业、资源等指标纳入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考虑因素,发挥转移支付对重要领域的引导支撑作用;完善市对区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统筹资金用于全市环境整治,突出提升环境质量;加强市对区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跟踪和评价,提高资金绩效水平。

  (五)构建“大监督”管理框架,更加突出预算制度的约束性和规范性

  综合采取事前评估、预算评审、绩效评价、政府采购、财政监督、信息公开等多种监督管理手段,建立全方位、多角度、动态化的财政资金监管体系。

  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做好市级大额专项资金支出政策和使用效益的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2014年实现市与区县两级政府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全面公开,提前一年完成财政部要求的任务,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突出预算绩效管理的重点方向。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和评价结果的应用,提升绩效监督作用,加强对大额专项资金的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并与大额专项资金的下年度预算安排和资金规模的动态调整挂钩。加大事前评估工作力度,扩大事前评估范围,完善工作机制及程序,健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方式;扩大市级预算绩效管理试点范围,到2015年实现所有市级部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创新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实行财政评审及部门自评相结合、事前评审和事后决算评审相结合的“双评审”制度,提高评审效率。加强采购价格监管,加大政府采购供应商考核力度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采购服务质量。

  加强重点领域财政监督。开展“三公”经费等重点专项检查,重点关注人大、审计等部门查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深化国库管理改革,全面落实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推进“无缝”监督。

  着力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对政府性债务实行计划管理,逐步推进政府性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工作,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积极消化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政府性债务,推动政府融资性平台向规范化的市场经营性主体转变,防范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2014年是实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各项改革部署的第一年,全市财政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各项决策,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坚定信心,深化改革,狠抓落实,为推动首都经济社会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原标题:关于北京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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