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下发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

2014年03月14日14:00  法制日报 微博 收藏本文

  法制网北京3月14日讯 记者李恩树 公安部党委近日下发《关于公安机关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坚持上下联动、前后衔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深入整治“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扎扎实实地推进市、县级公安机关及其下属、派出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以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通知指出,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公安机关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为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打下了坚实基础。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涉及单位和人员范围更广、领域更宽、数量更大,同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涉及的矛盾和问题更加具体复杂,群众期望值更高,任务也更加艰巨。

  通知要求,公安机关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同时,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要切实发挥系统指导作用,充分运用开展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对下指导、分类指导。公安部党委成员每人确定1个县级公安机关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公安部机关各局级单位联系1至2个基层所队,安排领导干部下基层当民警。要把深入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作为推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增强广大民警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坚持形成共同推进的整体合力,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大力整治“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努力做到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警民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原标题:公安部下发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

(编辑:SN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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