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甘超强 通讯员/刁城邦 黄文仿)别以为偷得少就可以免刑责——近日,两个在河源市区公交车上扒窃了一部国产华为手机并被警方刑事拘留的嫌疑人,成为《刑法修正案(八)》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该市扒窃数额不足千元被刑拘的第一批犯罪嫌疑人。
据介绍,13日下午4时30分许,该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侦查大队反扒民警在河源大道发现了这两名可疑男子,遂尾随跟踪。不久,两名可疑男子在公交站台上了101路公交车。当公交车行驶至市区海关路口时,便衣队员发现其中穿着灰色衣服的男子利用手里的袋子作掩护,扒窃到一名女学生的一部黑色手机并迅速转交给另一名疑犯。两名疑犯得手后迅速下车,在后面跟踪的伏击队员马上实施抓捕,并当场在该扒窃嫌疑人身上搜出被盗手机。
据警方介绍,按照以前的规定,因扒窃数额或涉案金额不足1000元,对作案人只能作行政拘留处理,但新的刑法修正案实施后,扒窃由 “结果犯”变为“行为犯”,但凡扒窃案件,无论扒窃财物金额多少,都以刑事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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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本页责编:周选彬
(原标题:新刑法修正案实施 两贼成河源施新法刑拘首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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