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区32名检察官驻村指导2年

2014年05月13日18:20  法制日报 微博 收藏本文

  法制网记者黄洁

  “以前检察官是有案子才下基层,如今则是定期到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工作,以法律工作者的身份了解群众所需,化解矛盾。”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高建忠的口中,自从该院推行“驻村检察指导员”以来,他们这些检察官的工作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据了解,2012年4月,房山检察院正式启动“驻村检察指导员”工作, 32名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警被派驻到全区8个乡镇的16个行政村,每月2次定期为百姓进行法律咨询、矛盾化解、普法宣传,此外还会不定期的参与、监督村里各项工作的开展。机制推行两年,房山区已有几个矛盾多发村“摇身一变”成了远近闻名的法治文明村。

  矛盾多发村迎来检察官

  城关街道东坟村一度是让区里“头疼”的村,此前的村党委书记因为经济问题受到刑事处罚,新上任的村党委书记得不到信任,工作难以开展。

  “刚到这个村时,村内垃圾遍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很薄弱,村民法治意识不强。我第一次参加这个村的党支部会议时,前来开会的人员有的站着、有的坐在桌子上,村书记一说话底下就有人反驳,矛盾激烈得随时能打起来。” 房山检察院控申处干警、东坟村的驻村检察指导员李刚回忆说,看到这个情形,他与另一名东坟村的驻村检察指导员、控申处处长刘洪开始商量对策。

  “村民和村委会最大的矛盾集中在土地承包上,那就从这里改!”刘洪和李刚发现,以前东坟村的土地承包方式十分陈旧,多是想承包土地的村民自行找到村委会,双方商定价格后签订承包协议,整个程序缺乏监管和公开。

  查找到“症结”,2名驻村检察指导员组织了一场全公开的土地拍卖会。参照标准的拍卖流程,每个参与竞拍的人员缴纳5000元押金作为入场费竞拍结束后如数退还,目的是为了避免不想承包的人扰乱秩序。果然,这样一来,参与竞拍的人员从100余户降到了13户。拍卖会现场,每人手中都有竞价牌,竞拍者举牌示意加价,当竞拍者喊出最高价,村委会经过3次确认均无追加后,最后以敲锣以示拍卖成交。拍卖会全程均有检察机关、公证处参与监督。竞拍成功后,公证员当场将拍卖结果的公证书制成并公布。

  “看不见土地承包过程老觉得村委会沾了光、拿了好处,这样拍卖土地我们没拍着也服气。”前来参与竞拍的村民纷纷说。

  “友好党支部”源头化矛盾

  对刘洪和李刚来说,接管东坟村,成为该村的驻村检察指导员后,除了帮助村委会建章立制,另一项“重头”工作就是参与涉法涉诉案件的调解。2013年底,一起村委会起诉村民索要土地的案子就让李刚忙活了好一阵。

  经过前期走访李刚发现,这个矛盾由来已久。多年前,该村民焦某在承包土地的范围外多占用了9亩地,村委会想收回,但与焦某几次商谈均无果,随后村委会将焦某告上了法院。

  或许是 纠纷走入司法程序后让焦某的心态发生了变化,待李刚找到焦某做工作时,焦某“吐口”了,表示愿意接受调解,退回多占的9亩土地。李刚又赶紧找到村委会沟通。

  “村委会是一级组织,对村民来说,本来就是强势的一方,现在焦某已经有调解意愿,也表示愿意退回土地,村委会也应适当退一步,这样也有利于缓解村委会和村民的关系。”经过李刚几次的反复沟通,该纠纷终于得以调解解决。

  参与过几次调解,刘洪和李刚明显感觉到,要想真正从源头解决矛盾,最重要的还是帮助村委会树立在村中的威信,改善和村民的关系。为此,同为基层党组织的房山检察院控申处党支部主动与东坟村党支部签约成为“友好党支部”,两个党支部共同开展党员植树、募捐帮扶贫困村民等多项活动,同时刘洪和李刚还给村里提出了“四个一”: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名代表就是一份责任、一名群众就是一份力量,通过“四个一”建设,借此加强了村委会班子的凝聚力,也换取了村民对村委会的信任。

  刘洪说:“在所有驻村检察指导员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我们都立足检察职能,宣传法律知识、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也根据基层实际需求延伸检察职能,帮助村委会建章立制、参与村内矛盾调解、帮助村民解决实际困难。”。

  如今,走进东坟村后再也看不到路两旁的垃圾,取而代之的是通街的文化墙,再也听不到老百姓的满腹牢骚抱怨,而是对村两委班子的肯定和赞赏,东坟村党支部2013年荣获房山区“五好党支部”,现在正着手参评“北京最美乡村”,对于评选结果,刘洪和李刚信心十足。

  驻村指导形成长效机制

  与李刚和刘洪一样,其余30名驻村检察指导员除了完成本职工作外,一有空都会去自己的驻村坐坐,为村委会的工作提供法律指导,也上门为村民调解纠纷,不仅如此,房山检察院还出台了《关于开展驻村检察指导员及检务直通车工作的实施办法》促使该项工作成为长效机制。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驻村检察指导员应采取驻村和走访的形式开展工作,遇有重大活动或重大事项应现场办公。平时采取走访的形式进村入户,每月2次。驻村检察指导员应以工作日志的形式详细记录每次活动内容,并经驻村党支部或村委会确认。

  此外,驻村检察指导员还需要协助驻村整章建制,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列席相关会议,对涉法涉诉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行法律监督、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重点帮扶教育、发现违法情况及时通知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予以纠正;协助驻村及相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化解社会矛盾、对“重点人”进行释法说理教育等。

  对交通不便和偏远的乡镇,检察院还开设“检务直通车”,每月由驻村检察指导员办公室组织1-2次活动,接受来访、咨询、化解矛盾、提供法律服务。

  数据显示,工作2年来,驻村检察指导员前往乡村普法400余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5000余份。赠送联络村村民科技、法律、农业书籍共计7000余册。帮助古庄村建立农民科技学校,捐赠电脑10余台,捐助帮扶资金10万元,辖区内多个村庄均变成远近闻名的法治文明村。

  (原标题:北京房山区32名检察官驻村指导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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