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5月23日讯(通讯员 罗倩妮 张选果 廖淼霞)第一次卖假酒时,李某有点心虚,42瓶湘窖酒中只有12瓶是假酒。第二次他胆子就大起来了,108瓶全是假酒。2014年5月22日,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对李某提起公诉。
2013年9月17日,罗某来到李某开的平价烟酒超市内,购买7箱(42瓶)湘窖酒。李某偷偷将2箱(12瓶)假“湘窖酒”掺杂其中。每瓶200元买进的假酒,他以每瓶450元价格卖给罗某。
9月25日,罗某打电话联系李某,称家里办酒需要18箱(108瓶)湘窖酒。胆子变大的李某,这次卖给罗某的108瓶酒全是假的。因为是老主顾,这次每瓶便宜了20元,以每瓶430元的价格销售给罗某。
李某共销售假酒120瓶,共计价款51830元,从中非法获利27840元。案发后,李某退赔给罗某损失51830。
李某供述,假酒是经常上门推销的刘某销售给他的。刘某称他那有贵的湘窖酒,也有便宜的湘窖酒。一时贪念,李某就进了假酒。
事后,李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他说,家中还有出车祸致残的妻子,这次是为了多赚钱才铤而走险。他希望得到宽大处理,能好好照顾生活无法自理的妻子。
(原标题:为多赚钱铤而走险 卖120瓶假酒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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