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就买你家东西
朱敏丽是罗志祥的粉丝,上个月,她举着鲜花、玩偶站在中心百货店前的人群中,努力地想挤进第一排,听到粉丝会长起头,她便和其他会员一起大声呐喊应和“小猪,我爱你!”小猪出场后,和粉丝了哈拉玩笑了好一阵,也没忘夸赞他穿的T恤、仔裤是如何立体裁剪、精心设计,开心互动之后罗志祥翩然离去,朱敏丽也心满意足走进了STAGE在武汉7楼的店铺,选了一件和小猪当天穿的同款T恤,她悄悄告诉记者“小猪最爱这个粉色了,穿上会是情侣款哦。”
与她同样的粉丝消费者是中心百货的中坚消费群,与罗志祥的STAGE同一栋大楼的潮牌店还有,台湾流行乐团“五月天”主唱阿信的STAYREAL和新加坡歌手林俊杰的SMG。这些消费者最大的特点是没有实际消费需求,因为喜欢明星而购买一切与他相关的产品。在相关明星的粉丝群中,支持明星就去支持他的明星店铺,这样的逻辑毋庸置疑。
潮是一种生活方式
当然,还有另一种潮品消费逻辑。最早进入中心百货六楼的潮牌集合店列威,其股东喻斌向记者介绍,店内很多单品都是明星潮牌,如陈建州、李灿森的原创作品等,以搞怪、嘻哈、摇滚和运动元素为主。但实际销售中他们的粉丝仅占很小一部分,更稳定的客流还是喜欢潮文化的消费者。比如,很多喜欢街舞的年轻人都知道他所在的“特别团体”名声在外,很多是慕名到店中消费的。消费是一方面,结交圈子中的朋友才是潮生活的重点。针对这个情况,列威立马定制了回馈消费者的"特别团体课时卡",学街舞、买潮牌打造了店铺最忠心的粉丝消费者。
消费更是认同的产生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系讲师刘飞分析,光顾明星店的消费者主要是青年群体,与其他群体不同,这一群体具有“求新的渴望”,并且希望借助风格化消费来将“自我”与“他者”区隔开来。而打上明星个性的“潮牌”为他们提供了机遇。通过对“潮牌”的购买、展示、叙说等过程,青年消费者完成了他们的认同生产。应当说,青年消费者对明星店产品的消费既是一种物的消费,但更是一种认同的生产。记者黄津
(原标题:潮牌 消费的就是粉丝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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