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 徐某偷东西不撬锁,专门破坏门把手后进入店铺盗窃。丰台检察院今日通报,以盗窃罪对徐某提起公诉。
2014年3月14日下午,理发店老板王先生和两个店员吃完晚饭,准备回家休息。经过理发店时,发现一可疑男子从隔壁店铺中蹿出,赶紧去查看自己的店,发现玻璃门上的门把手被撬断,遂与店员合力将男子抓住。
男子承认刚偷完王先生的理发店,并主动交出2万余元还给王先生。随后,王先生等人报警。
经查,被抓的男子姓徐,一年前开始盗窃临街店铺。因这些店铺多是玻璃门加锁链锁,撬锁很麻烦,于是徐某改为破坏门把手,轻而易举就能把锁链拿下进屋。
因为店铺多习惯放一天的流水现金,数额较大,徐某才选择这些地方下手。徐某用上述手段多次盗窃临街店铺得手,目前查实其涉案金额已近6万元。
(原标题:卸店铺门把手偷6万 男子称如此作案因嫌撬锁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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