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周评论
有一类“回头潮”很漂亮,让人很期待,如钱塘江的回头潮。但也有些“回头潮”是大家不希望看到的,例如限购的回头。
房地产的限购从2010年推出以来,已经有4年多的时间。今年,这一为遏制房价快速上涨立下汗马功劳,同时又被诟病为行政色彩过浓的政策,终于到了逐渐退出的时候。据媒体统计,现在已经有20多个城市或明或暗、或全部或有条件地取消限购。
在今年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颇大的背景下,部分城市限购的取消给市场带来一抹亮色。渴望去库存的开发商、渴望买房的消费者,都有理由欢迎限购的放松。但很快,有些地方的表现让人觉得不淡定。例如在今年率先降价的杭州楼市,有报道称“业界盛传此前大打价格战的开发商要调价”;济南也传出一些开发商开始拿涨价吓唬人。而这种想涨价的底气,恐怕是看到限购松绑后的市场回暖迹象,或者要通过某种营销策略推动“暖流”尽快到来。
相对于前几年,今年房地产市场一直没有调控的加码。许多人也注意到高层没再提及房地产调控,也没谈房价。但是,市场依然不应低估政府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心,也不应高估政府对房价快速上涨的容忍度。在高层的表态中,“分类施策、分城施策”这种体现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提法,既包含在一些城市一些情况下可能放松调控的涵义,也不否认在一些城市一些情况下可能加强调控的可能。至少,对于“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仍然是明确强调的。
因此,有必要提醒房企:千万别选择性理解中央政策,地方在松绑限购的同时,也应注意监测市场的新动向,避免房价出现报复性上涨,避免限购被逼“回头”。
为避免房价快速反弹,就要避免调控政策真空。因为限购退出,所以更要保持限贷特别是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在一定时间内的持续,要强化对刚需的支持和保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部分城市放开高总价、大户型房源限购,保持低总价、小户型房源限购,还是有保护刚需市场初衷的。
为避免房价快速反弹,政府是否可以考虑明确房地产长效机制建立的时间表?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提出的“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是否可以给一个更明确的预期?通过这种政策预期的明确,可以推动更多持有多套房产的人向外释放房源,增加供应,平抑房价。
7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决定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这对于未来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是一个积极信号。
真诚希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下去,已然退出的限购但愿“后会无期”。
新京报记者 张旭
(原标题:稳住,别让限购出现“回头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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