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台暂行办法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鼓励市民提供有效线索
羊城晚报讯 记者文聪报道:今后,市民若发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线索,拨打“110”报警,确认后首报将获50元话费充值奖励。6日,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题,出台暂行办法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昨日,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主持召开了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项目投资建设直接落地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东莞市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综合救助保护暂行办法》等议题。
改革方案的核心内容是“先建后验、宽进严管”。据了解,改革后符合条件的项目只需两个月就可以动工,较改革前节省一半以上的时间。东莞将在松山湖高新区、东城街道、长安镇、大朗镇、谢岗镇、石排镇启动改革试点,目前已选定了约20个试点项目,明确了项目投资建设直接落地承诺合同文本。徐建华强调,要选好试点项目,选择民生类、业主声誉好的项目进行试点。争取8月份启动一批,年底前动工建设,同时还要做好政策宣讲工作。
昨日的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一项重要议题——《东莞市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综合救助保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今后市民发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线索拨打“110”,在经过确认后,首报将获50元话费充值奖励,对有效提供操纵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线索的给予500—2000元的现金奖励。对患有急病、重病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相关部门还将在第一时间送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今年3月份,有媒体报道了“东莞丐帮”调查,报道了犯罪团伙用各种非常手段使人致残,逼人乞讨。随后东莞针对此问题开展摸排核查,并展开为期两个月的打击操纵乞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查出各类乞讨人员120名,其中包括6名未成年人。
昨天的《暂行办法》还提出,对有以暴力、胁迫、拐卖拐骗等手段嫌疑,组织未成年人在公共场所进行乞讨的,由公安部门视具体情况分别立案侦查。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携带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的,公安、民政部门重点查清其乞讨原因、乞讨次数、生活来源等情况。对以乞讨为业的,民政部门予以分开安置,公安部门予以治安处罚。编辑:王燕子
(原标题:东莞:举报乞讨儿童奖50元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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