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艺人永不录用 网友争辩是否合法

2014年08月15日14:04  羊城晚报 微博 收藏本文

涉毒艺人永不录用网友争辩是否合法

涉毒艺人永不录用网友争辩是否合法

  13日,北京演出行业协会和各大演出公司签订《北京市演艺界禁毒承诺书》。各大演出公司承诺将不录用、不组织涉毒艺人参加演艺活动,净化演艺界队伍。据悉,今年以来,已有多名演艺人员因吸毒被抓。——京华时报14日

  力挺 明星就该当“榜样”

  正义婺源:赞!公众人物必须有良好示范,如果他们做出与身份不符的言行,势必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对于这群人,行业要求高标准,其实是在挽救他们。

  颖61:如果不这样,本来是三流明星的人,一出来流几滴眼泪,节目继续上,还身价暴涨。

  啃西瓜看电视:什么叫德艺双馨?不许涉毒者从艺就跟吊销其他行业的从业资格证一样,没有职业道德的人就不该在这行混饭吃!

  担忧 “改过自新”没戏了

  杨樾杨樾:这些艺人以后靠什么生活啊?吸毒被抓已经依法受到了惩罚,搞“永不录用”等于把惩罚延伸到无限长了,那么涉毒艺人也就不存在什么改过自新了,这一下子就判了“无期”,还断了活路。

  归人向北:国外的演员吸了毒照样拿奥斯卡奖,照样能演出好电影!就不能给他们一次机会吗?

  反对 歧视戒毒者属违法

  段郎说事:当法治不被重视,灵魂便无法律立足之地。此举美其名曰“净化演艺队伍”,殊不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52条规定: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你看这天空:戒毒了也不录用?没必要吧,这样只会让他们感觉被抛弃,不是说对戒毒人员要给予温暖吗?说着玩的?

  手机6935:这不算就业歧视!政府招公务员也有不录刑满人员的限制。世卫组织为了倡导禁烟,不录用吸烟者,难道也歧视了?

  调侃 “自导自演”不行吗

  刘子新:还好,黄海波是嫖娼。

  Ted_Mosby:落马官员也是“永不录用”吗?

  迪卡普里奥:三鹿涉案人员减刑的减刑,复职的复职,我都记着呢!

  長沙晗陀:屁用!自己做老板成立一家演出公司自导自演不就行了吗?

  联想 “涉黄涉赌”也封杀?

  我心无漾:演艺圈的涉黄、涉赌是不是也应该被净化掉?

  微博商丘:这个“承诺书”根本不是职业要求,范围也只限于北京,其他地方的演艺公司貌似照样可以请他们来演出。

  (专题整理 觉晓 感谢新浪网友)

  觉晓

  (原标题:涉毒艺人永不录用 网友争辩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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