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刑法修正案草案将提审

2014年10月27日05:20  羊城晚报 微博 收藏本文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今起举行

  羊城晚报讯 记者凌越报道: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0月27日至11月1日在北京举行。

  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继续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草案的议案。据了解,该议案涉及到的都是关于姓名权、名称权的使用,其中,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为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而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则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常委会会议还将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据中国之声报道,新的刑法修正案或将加大对腐败犯罪的惩处力度。

  1997年新《刑法》生效后,我国已对其进行了八次修正。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专家阮齐林指出,此次修正将集中在两大类别的内容上。

  阮齐林指出,随着社会生活的进步,出现一些新的危害社会的犯罪类型,主要是增加新的犯罪的种类、新的罪名。第二个方面是法律在适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合理、需要改进的地方。

  2011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阮齐林透露,此次提交的草案或将进一步减少适用死刑的罪名。??

  阮齐林认为,现代社会渐渐把死刑归入极端的措施,控制死刑先行一步是从立法上减少死刑的罪名,减少死刑的罪名应该从非暴力犯罪开始,逐渐涉及暴力犯罪问题。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草案还将从立法层面进一步加大对腐败犯罪的惩处力度。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从国际惯例来看,刑法对腐败的打击是高级形态,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对腐败情节的认定,包括量刑的考量,包括对官员巨额不明财产的处置,总的原则是让贪腐的成本越来越高。

  高波在接受采访时还建议,刑法修正案应进一步加大对行贿人的打击力度,“行贿人因为行贿所造成的非法资产、财产的增加应该有追偿的制度设计”。编辑:王燕子

  (原标题: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刑法修正案草案将提审)

(编辑:SN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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