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蒋桂佳)刚买的新鞋,第一次上脚,主人却已经再也不能穿上它。前天下午4点,房山区长阳镇葫芦垡村附近的小清河,一名18岁青年捞鱼时,不幸溺亡。记者昨天赶到现场时,岸边只剩下一条破碎的渔网,岸边还有禁止游泳的提示牌。

  从救援人员口中,记者了解到,青年来自河南周口,今年18岁,本来是一名吊车司机,这几天刚刚辞了工作。前天下午,他与几个亲戚带了一条大网到小清河捕鱼。青年要下水将渔网尽量往远处送,同伴认为河水太凉,不让他前往,但是青年执意要下水。

  在岸边,青年脱掉衣服和黑色帆布鞋,这双崭新的鞋刚买了两三天,是第一次上脚。青年跳入水中,一直向前游了七八十米,突然不见了踪影。大家开始以为青年在潜水,后来才发觉出了事。一名亲戚试着向河里走去,很快河水没到了脖子,不敢继续前行,只好撤回岸边,随后报警。

  当地民警和消防员赶来。青年的哥哥也在北京工作,听到弟弟出事,从公司请假赶来。哥哥在岸边嚎啕大哭,哀求救救弟弟,甚至在打电话时,都无法停止流泪。

  当晚7点,蓝天救援队10多名队员赶到,携带专业冲锋舟、挠钩等设备进入河面。

  “河底情况非常复杂,到处有深坑。”救援人员介绍,深的地方有四五米深,浅的地方也有2米多深,深坑里还有水草、捕鱼工具等物品,河水已经非常冰冷,救援队员每隔半小时就得换一次人员。

  天气越来越冷,青年的哥哥和多位亲戚一直在岸边苦苦等待。次日凌晨3点,从冲锋舟上的蓝天救援队员处传来消息,青年遗体被找到,他的手中还死死地攥着渔网。

  蓝天救援人员推测,青年游泳时,可能由于水温过低,突然抽筋,无法用力,沉入水底。

  从2012年至今,蓝天救援队已经在小清河打捞三人,均为溺亡。救援人员提醒市民不要挑战“野泳”,一旦发生事故,将给家人带来无尽的痛苦。

  特别感谢线索提供人:董先生

  (原标题:下河捕鱼 18岁青年溺亡 事发小清河 新鞋第一次穿就失去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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