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程度上说,导游变导购不是一个人的错。尽管错有大小,但都须反思。

  不满意游客消费低,云南一导游气冲冲辱骂游客,质问游客的道德、良心在哪里,还威胁若不购物将取消下一站行程。5月1日,一段4分钟的视频被网友广泛转发。

  云南旅游部门确认了此事,并称此事并非发生在五一期间。显然,并非发生在五一期间,不能减轻此事的恶劣程度。视频中,导游在自己的逻辑里训斥游客,语言粗鄙,强制购物,很是败兴。不只是败兴,还于法不容。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旅游法》,规定禁止强制购物或自费项目,旅游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消费将全部以透明的形式转入团费。遗憾的是,强制消费并未绝迹。像这种明目张胆的强制也并不少见,只是这位导游的“吃相”太过难看,令人心生厌恶。

  导游的行为固然卑劣,但更该问一句,她是怎么进入导游队伍的?按法律规定,导游必须有资质,必须遵纪守法。导游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这些都是导游的红线,国家旅游部门也一再强调,为什么还有导游置若罔闻?更有甚者,有旅行社会默许导游强制消费,以便从中渔利。对这些情况,监管部门是否了解?

  另一方面,对于游客来说,也要警惕低价团。要知道,天上掉馅饼,往往有陷阱。旅行社不会做赔本买卖,以零负团费吸引游客参团,必然会通过其他渠道弥补损失。不排除有的游客投机取巧,既想不掏钱或少掏钱就能阅览风景,又想逃脱旅行社编织的陷阱。可是,这可能吗?一定程度上说,导游变导购不是一个人的错。尽管错有大小,但都须反思。

  回到本次事件,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执法总队称,已就此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从重从严从快对相关旅行社和导游进行处理。这种回应,其实并不陌生,几乎可以说是处理导游强制消费的标准答复。问题是,如何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从根本上说,还是要让《旅游法》发力,让执法者尽力,旅游市场才会更有序。

  相关报道见13版

  本报特约评论员 王石川

  (原标题:导游变导购究竟谁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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