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8月27日讯(记者 赵念东) 一男子是汽车4S店的理赔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私自收取客户的车辆维修费共9万余元,没有上缴公司财务部,将这些车辆维修费用于偿还自己的债务、购买彩票、日常花费等。目前,该男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菏泽开发区警方提请逮捕。
2015年2月份,鄄城居民刘先生的轿车因交通事故受到损坏,保险公司将刘先生的车拖至菏泽开发区某汽车4S店维修,当时负责接待的是理赔员张某。“因为还没有定损,我就把车停放在了4S店。”2月20日,刘先生接到保险公司电话称,车已定损,需要他来菏泽一趟。刘先生到4S店后,理赔员张某称,先把钱交上,车可以修得快些。“按照张某提供的银行卡号,我转给他15000元,但不确定是不是4S店指定账户。”刘先生说,一直等到4月中旬,张某才告诉他车已修好。刘先生赶到4S店发现,车的反光镜和一个后座椅仍未修好。
对此,张某解释称,店中零部件不全,需厂家把货发来,先让刘先生将车开走。“他本来承诺可以开具发票,却一直未给。”刘先生说。一直到5月25日,张某的手机关机,经询问4S店相关负责人才得知,张某已多日未上班,4S店也未收到刘先生15000元的修车钱。该负责人称,车辆维修完后,客户应该持维修合同将维修费上交公司财务,任何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收取客户的维修费。意识到被骗的刘先生报了警。
民警介绍,5月25日接到刘先生报案后,立即展开侦查。张某潜逃,警方抓获未果。8月19日,民警经长期摸排调查获知张某行踪,将其抓获归案。
经查,张某在菏泽开发区某汽车4S店任职理赔员期间,多次私自收取客户的车辆维修费共9万余元,没有上缴公司财务部,将这些车辆维修费用于偿还自己的债务、购买彩票、日常花费等。8月26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开发区警方依法提请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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