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玉
为了让乡村教师“招得来、留得住、教得好”,近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从培养制度、编制、待遇等多方面进行了明确。通知明确,重庆市将建立新聘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制度,城镇学校新招聘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时间不得短于2年。将实施乡村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引导师范院校根据本地区县(自治县)需求定向培养规模适当的乡村教师。(9月24日《重庆晨报》)
“新招教师须先到乡村任教”,此类政策在一些地方早已先行先试,至于其实施效果如何,却始终缺乏后续报道跟进。为支持乡村教育发展,以行政手段调节师资配置,当然是一条可行的路径。一直以来,城镇学校对乡村教师的“抽离效应”,越来越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人才的单向度流动,客观上拉大了城乡教育的鸿沟,故而的确必须给出对策才是。
乡村教师“招不来、留不住”的难题,可谓由来已久。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乡村教师职业待遇有限,微薄的收入不足以回报艰辛的付出;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农村生活”本身缺乏足够的吸引力,“进城去”仍然是许多乡村教师终极的职业追求。恰是鉴于此,不少地方开始努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可即便这样,还是无法彻底逆转师资的持续流失——在如此背景下,引导新教师下乡”,无疑是立竿见影的权宜之计。““新招聘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时间不得短于2年”,一旦该政策落地施行,至少能从数量上填补农村教师的短缺。但问题在于,这一带有高度“计划色彩”的行政干预过程,也与生俱来存在着某些不确定性。比如说,其是否会进一步弱化农村教师的“职业黏性”?可以预见的是,两年一个周期“由乡进城”,师资的频繁更迭,势必会使得乡村教育缺乏稳定性和延续性。
乡村教育,亟待培育起自己的“主场意识”,而不应仅仅被当成是“练级场”或“平台跳板”。这意味着,我们需要更多真正有志于此、忠诚于此、安心于此的农村教学从业者。地理空间上接近,文化背景上相似,亲缘纽带根植于斯……符合这种种条件的教师,才更可能长久服务于乡村的教育事业。必须厘清的是,无论是义务支教的志愿者,抑或是“被迫”下乡的新教师,这些“外援型师资”始终无法取代“在地化”乡村教师的作用。
短期而言,鼓励新教师下乡,不啻为一种有益的尝试。可着眼长远,我们还是要说,倘若无法强化乡村教育的“造血能力”,任何输入式的支教努力,都无法从根本上化解困境。乡村教育问题,最终还得到乡土语境内求解。通过有效的筛选与激励机制,从农村社群中发现教师、培养教师,进而善待教师;同时,重建乡村社会尊师重教的文化传统,以及破除“读书无用论”的土壤。或许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夯实农村教育的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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