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渝北两路的董女士本想从网上购买只猴子当宠物养,岂料在与卖方交易过程中,对方以定金、检疫费、疫苗费、保险金等为由先后让董女士转了1万余元,后对方仍找理由要转款,意识到可能被骗的董女士这次向渝北区公安分局两路派出所报了警。 渝北警方提醒市民,个人饲养猴子当宠物需取得相关许可,类似私自买卖国家保护动物已属违法行为,此外,网上购物请注意陷阱。
24岁的董女士从小就很喜欢猴子,她就特别想买一只猴子来当宠物养。年初的时候董女士就在某手机APP上看到有人在发宠物猴子的视频,她被可爱的小猴子深深吸引,于是就添加了对方的微信,想购买一只来当宠物。在对方发给董女士一个联系的电话号码后,但她想再考虑考虑,所以当时并没有购买。
直到3月16日下午,通过近3个月时间的深思熟虑后,董女士最终还是决定购买一只小猴子。于是再次联系对方,并与对方约定先交650元的定金,她就以微信红包的方式给对方转了650元。可对方收到钱后说猴子可以空运过来,但要对猴子进行检疫,需要3700元。随即董女士又用微信给对方转账了3700元。对方收到钱后答应董女士猴子检疫完成后就立马发空运快递过来。
3月17日,一个自称是某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的人添加了董女士的微信,对方说需要给猴子打疫苗才能运过来,费用是2000元,董女士又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将2000元转给了对方。
可3月18日下午,董女士还是没能收到空运的猴子,于是就找到了卖家,卖家告诉董女士可能是没有给猴子买保险金所以快递公司才没发货。对方告诉董女士,猴子是特殊是物品,保险金需要4000元,但过了12个小时会退还。董女士这一次还是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对方转了4000元。
让董女士没想到的是,对方在收到转账后将转账信息删了,并把转账信息删除后的聊天记录截图发给了董女士,且声称没有收到董女士的4000元保险金,要董女士重新转4000元过去。这时的董女士才怀疑对方是骗子,这才报了警。
目前,该案渝北区公安分局两路派出所正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
渝北警方提醒市民,个人私自饲养猴子作宠物需要到当地林业部门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以及相关手续,才可以饲养国家二级保护以下的猴子种类,私自买卖国家保护动物已属违法行为。慢新闻-重庆晚报记者 文 陈英
责任编辑:李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