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据人民日报消息,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陈吉宁任北京市副市长、代理市长。市委书记蔡奇到会就市委的推荐意见作说明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主持会议。
附:
陈吉宁,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吉林梨树人,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4月参加工作,英国帝国理工学院环境系统分析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工学博士,教授。
1981.09——1986.07,清华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系环境工程专业学习,获理学学士学位;
1986.09——1988.10,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环境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获理学硕士学位;
1988.10——1989.07,英国布鲁耐尔大学生物化学系攻读博士学位;
1989.07——1992.11,英国帝国理工医学院土木系环境系统分析专业攻读博士学位,获理学博士学位;
1992.12——1994.12,英国帝国理工医学院博士后;
1994.12——1998.03,英国帝国理工医学院助理研究员;
1998.03——1999.07,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副主任、副教授;
1999.07——2006.02,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主任、教授;
2006.02——2006.10,清华大学副校长(2006.09兼任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
2006.10——2007.12,清华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07.11兼任生命科学与医学研究院院长);
2007.12——2012.02,清华大学党委常委、常务副校长兼清华大学秘书长(正局级)(2011.06起兼任清华大学环境产业研究院院长。;
2012.02——2015.01,清华大学校长;
2015.01——2015.02,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
2015.02——2017.05,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部长;
2017.05——,北京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