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雄,54岁,现任河北省赤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公诉部部长。他曾任该院政治处主任多年,是一位不多见的政工、办案都过硬的“双料”好手。由于从事政工工作的缘故,曹建雄办案处处透着细致、温暖。
2012年3月7日,赤城县炮梁乡金家庄突然变得很热闹,原来是县法院要到村里公开审理该村郝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一案。
原来,在办案中曹建雄了解到,被告人郝某已经73周岁且长年患病,家中老伴和两个儿子又有不同程度残疾。于是,他建议该县法院到被告人所在地开庭。
面对旁听的老乡们,公诉人曹建雄特意着重讲解了相关法律和处罚依据,以及种植毒品的危害性。最终,法院判处郝某管制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事后,不少村民深有感触地议论:“这样断案,我们服气……”
在曹建雄的手机里,一直有两条短信让人印象颇深。一条是被害人家长发来的:谢谢检察官,谢谢你对孩子们的尊重……那是曹建雄刚到公诉科时办理的一起案子。犯罪嫌疑人宋某利用代课的机会,先后对4名未成年女学生实施了奸淫、猥亵。曹建雄深知,这种事情在一个封闭的乡村对被害人及其家庭意味着什么,于是他特意选择了双休日,指定女检察官承办此案。同时要求办案人换去检察服并轻声细语地展开询问。
还有一条是一个毕业大学生发来的。那曾是一名失足少年,短信说:也许曹叔叔想不起我是谁了,但我永远记得您的宽恕和恩情……在办理一起6名未成年人团伙盗窃案时,针对犯罪嫌疑人崔某称其父亲在为其上户口时将出生时间提前了一年的说法,曹建雄不辞辛苦多番查询,最后在当年的接生医院,曹建雄找到了崔某母亲的分娩证明,夯实了崔某作案时年龄不满16周岁的证据材料,并封存档案,使其得以开始新的人生……
曹建雄说:“不管案件大小,对当事人来说,都是一生的事,我不能阻止事情的发生,但要尽力让它有一个对的、好的结果。”
2012年9月的一天,赤城县东万口乡青羊沟村曹某与刘某因琐事产生纠纷,结果双双受伤住进了医院。
案发后,双方民事赔偿几经调解未果且态度异常激烈,曹建雄两次调解都被双方强硬拒绝,均声称出去后要给对方“厉害”看看。
庭审前,曹建雄认为被告双方同在一个村子且均有过错,既是加害方又是受害人,放狠话多是出于“面子”的考虑。如果光依靠法律制裁,不及时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不仅达不到预期的法律效果,还会进一步加剧双方矛盾对抗,因而存在严重的社会隐患。
再多努力一次看看。曹建雄心里想着,于是他再次联系了双方亲属晓以利害,没想到这次效果出奇明显。面对公诉人有理有据的劝说,曹某、刘某不再钻“牛角尖”。趁热打铁,曹建雄马上联系主审法官,还有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与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数额展开调解。
听到缓刑宣判结果后,被告人曹某、刘某不约而同地,双双朝着主审法官和公诉人,深深鞠了一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