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输入标题
9月6日,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发布了《关于呼和浩特市2017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截止日期的通知》,其中分别对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建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建账截止日期进行了明确。
关于呼和浩特市2017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截止日期的通知
呼人社办发[2017]181号
广大参保单位以及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集中统一核定和稽核检查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发〔2017〕46号)文件,以及《关于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的补充通知》和《关于规范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核定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建账截止日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建账截止日期
社会保险未核定建账到2017年10月的参保单位,应于2017年10月31日前办理社会保险核定建帐业务。逾期视为无变化不予办理变更调整,并自动按上月情况进行缴费基数核定。各参保单位应尽快完成本年度社会保险核定缴费工作,以保障参保职工各项待遇的计发和享受。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建账截止日期
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本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核定业务时间截止2017年12月20日。续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本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核定业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截止2017年12月20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2017年11月20日。
请广大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合理安排社会保险核定缴费时间,以保障各项社会保险正常续保。
2017年9月5日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建账截止日期为:社会保险未核定建账到2017年10月的参保单位,应于2017年10月31日前办理社会保险核定建账业务。逾期视为无变化不予办理变更调整,并自动按上月情况进行缴费基数核定。各参保单位应尽快完成本年度社会保险核定缴费工作,以保障参保职工各项待遇的计发和享受。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建账截止日期为: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本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核定业务时间截至2017年12月20日。续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本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核定业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截至2017年12月20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至2017年11月20日。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广大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应合理安排社会保险核定缴费时间,以保障各项社会保险正常续保。
来源:北方新报(ID:beifangxinbao)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记者:张学博
推荐阅读▶喝酒的看一下!看完你恐怕将滴酒不沾▶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首府交警6天抓拍2286起,100辆车号曝光↓↓↓▶画风突变!投放仅两日,呼市公交车共享硬币竟然……▶内蒙古一村民家3天4场无名大火 真相令人……▶呼和浩特公交站出现“共享硬币”啦!你怎么看?觉得不错,请点Z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