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广东深圳市星河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在2016年12月29 日举办客户答谢晚宴,深圳市博奥特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亮受遨并报名参加。晚宴当天,谢亮临时有事无法参加,特别委托公司职员龚某、冯某和张某三人代表公司和自己参加。公司派龚某前往星河产业代表公司领取了三张参会券和奖券。
晚宴抽奖环节,张某持有的奖券中了答谢晚宴的一等奖3000元现金奖。谢亮表示这3000元属于公司财产,张某明确表示了同意。但是,2017年1月3日,谢亮与张某协商奖金交还及用途时,张某拒绝将奖金交给公司。为此,深圳市博奥特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起诉张某。
【争议焦点】
员工代表公司参加客户公司答谢宴,抽奖所获奖金要归还给自己所代表的公司吗?
原告方深圳市博奥特科技有限公司认为,答谢会的邀请主体是企业客户,而非企业客户的具体某位员工。被告方张某认为,中奖具有随机性,合同的主办方也没有合同依据证明中奖的款项一定要还给公司。另外,参加答谢会的时间是下班时间,公司要求中奖的奖金还给公司并不合理。
【判决结果】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从抽奖的过程来看,晚宴举办方在入场时是按到场人头发放奖券,未指明或记载由张某代表公司获得奖券并领取奖金。
因此,法院认为,该晚宴抽奖应认定为晚宴举办方为活跃现场气氛而与到场观众的互动活动,与公司是被邀请方无关。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张某领取奖券、参与抽奖及领取奖金是代表公司,公司请求张某返还奖金,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点评】
广东谨然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志民认为,首先,张某参与抽奖的行为并未受公司委托或指派。张某的受托范围应止于出席晚宴,公司并未授权其参与抽奖,公司也未声明张某在参与晚宴的过程中所获得的任何物品应交回公司。
其次,晚宴举办方的抽奖并非面向公司,而是面向到场的所有个人。如果晚宴抽奖活动的举办,是为了回馈该员工所代表的公司,则张某个人当然无权获奖。但根据已查清的事实,这个抽奖活动是所有在场人员都可以参与的,目的就是为了活跃晚宴气氛,既没有资格限制,也没有商业目的。因此张某参与抽奖的行为是个人行为,所获得的奖金也理所应当为张某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