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任〔2017〕100号
南京理工大学: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决定:
陈 钱任南京理工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自2017年7月24日党组会决定之日起计算。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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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任〔2017〕100号
南京理工大学: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决定:
陈 钱任南京理工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自2017年7月24日党组会决定之日起计算。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