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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协委员:高校应用型转型发展试点要公办和民办同待遇

河北省政协委员:高校应用型转型发展试点要公办和民办同待遇
2018年01月28日 07:59 澎湃新闻
2015年,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各地各高校要从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大局出发,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部分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
河北外国语学院校长习伟表示,2015年4月,河北省确定了10所应用型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其中包括河北外国语学院、河北传媒学院、燕京理工学院3所民办高校。目前,高等院校应用型转型发展已进入到深水区,虽然河北省应用型转型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制约了转型工作的进展。
1月26日,河北省政协委员习伟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她向河北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交了《进一步完善河北省民办高校应用型转型中相关问题》的提案。
习伟称,同样都是为国家培养人才,服务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但是在转型过程中,民办高校和公办高校的待遇不一样,河北省财政每年为公办高校划拨的资金为700万元,为民办高校划拨的资金为350万元,转型专项资金少了一半,突显出教育领域“公、民”政策待遇不公。
除了转型专项资金的区别,习伟表示,奖励激励政策也同样“公、民”有别。
“以生均经费为例,《河北省高校生均经费管理办法》(冀财教[2015]102号)规定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经费标准为年生均12000元,到2016年底与教育部共建院校达到年生均16000元,但却未对民办高校进行生均补助,这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17年12月31日)中‘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资金要纳入预算,建立健全政府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补贴制度’一条是不相符的。”习伟说。
在专业设置、职称评定上,习伟认为现行政策缺乏灵活性,学校没办法根据时代进步调整专业,新兴专业因为审批数量的限制不能及时开设,高校所教知识和技能与社会发展需要出现了“时差”,无法按照《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做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后的监管工作,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此外,习伟还提到,企业参与接收学生实训实习积极性较低,使得学生不能真正进入好平台去实操实练,这也是与转型精神严重脱离的。
习伟认为,十九大报告提出“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目前随着雄安新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一带一路”倡议以及河北省“走出去引进来”的深入推进,对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的人才需求越来越多,河北省必须培养自己留得住、用得上、用得好的本土人才,在这种大背景下,民办本科高校的作用尤为重要。
她在提案中具体提出,为充分发挥河北省民办高校培养人才、服务社会、国际合作的作用,建议专项资金、生均经费一碗水端平,一律平等,不分民办、公办,每年给试点高校700万专项资金支持,不出现任何中间单位的截留;河北省通过出台减免税收或其他优惠政策,鼓励品牌企业参与产教融合,激励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践的岗位,与学校协同培育应用型人才;河北省统一制定“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考核标准,鼓励各高校建设一支高水平、高质量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
习伟还建言称,将专业设置自主权下放给试点学校,可突破新增专业数量限制。专业完全自主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复即可招生,缩短人才培养与社会所需的“时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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