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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梅斯忆约翰·斯特罗克︱谁不爱被当成圣人对待

维尔梅斯忆约翰·斯特罗克︱谁不爱被当成圣人对待
2018年02月24日 10:48 澎湃新闻
约翰·斯特罗克
是约翰提出我应该在他的葬礼上说说他的职业生涯。他这样建议让我很高兴,甚至有些受宠若惊。但我发现这事儿其实很难办,让人生怯。说“生怯”是因为每次我觉得有什么观点要主张一下,都会先跟约翰商量——“这么说对吗?”“我能那样说吗?”“那样说有没有道理?”——接着我发现身边所有人都这样。
第一次听说约翰是在1960年代末,当时我还在费伯出版社工作,社里再考虑要不要出版一本阿莱霍·卡彭铁尔的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翻译。老板让我去联系一个叫约翰·斯特罗克的人,他在《泰晤士报文学增刊》工作,懂西班牙语,也懂魔幻现实主义;他会给我们建议的。我记得约翰说我们应该出版,而我知道社里已经决定不出。费伯在那些年里相当抱残守缺。
约翰一点儿不守旧。他在写战后法国知识人的随笔集《巴黎的风景》中说过,1960年代中期萨特让位于罗兰·巴特后,自己在事业上的好运就来了。用他的话说,“文学理论的第一次沙沙作响将被世人听到”(文学理论他用了大写字母),而支持理论和反对理论的争论也刚刚开始。约翰很清楚自己的立场(我怀疑他是否对任何事情有过疑虑,他有的是问题),而且因为在一个像英国这样“对任何哪怕有一丝理论性的东西(或者外国的东西)都反应迟钝或生硬拒绝”的国家里,争论理论就特别好玩(他的话)。
约翰的工作生涯划分简单:三十多年在《泰晤士报文学增刊》,不到三十年在《伦敦书评》。我下面说的可能投射了过多个人感受,他因为两件事著称并受到同事尊重:他判断的精准严谨,以及智性的风趣。我实在想不出更让人喜欢的组合了。可惜的是,这样的组合更容易在政治立场右翼的刊物上看到,比如《旁观者》。约翰可是坚定的左派。不是野生左派,不是乌托邦左派,而是异议左派;或者说,文字读起来让人愉快的左派。且引2003年8月他写伊拉克战争的一小段:
仅凭一纸错误结论就下令发动战争的妄诞心态似乎还在蔓延,上层的这种恶例无疑会被任何去伊拉克实地工作的人视为应该效仿的资质。上周,一个名叫伊拉克工业工作小组的某领导被引用说,在相当短的时间里(他认为三年是很短的时间),伊拉克可以从目前危险的无序和匮乏的惨淡景象中转变成一个旅游地,包括……最近较受忽视的地点比如“亚伯拉罕的诞生地”和巴比伦的空中花园,尽管这些地点可能需要一点儿改造,就是你在电视上看到英国郊区经常整的那些事。要我说,为什么一定要等上三年才能向游客开放呢,现在就可以让易捷航空开始运人啊,让他们用里程奖励去换呗,说不定他们能干成别人都没干成的事儿呢——找到那些没了踪影的化学武器。
约翰的这篇文章在《伦敦书评》的读者中引起了一片大呼小叫,收到了有史以来最多数量的义愤来信。伦敦大学学院数学教授、纽约大学物理学教授阿兰·索卡尔(Alan Sokal)向后现代理论家宣战,声称他们根本不理解他们从科学领域借用的概念,对真相毫无尊重(这是我不理想的简单概括)。约翰在回应中称索卡尔是个“狭隘的老顽固”,他说“狂野的有争议的论题”要比索卡尔“不合适地”主张的“单调乏味的严谨”好多了。严谨当然有一席之地。约翰本人就很严谨,还经常要求别人更严谨。然而跟任何我知道的编辑都不一样,他觉得有义务“鼓励思想的探险精神,让智识的饭锅一直热腾腾的”。
事实上约翰喜欢好些传统智慧不赞成的东西,模棱两可是其一,自相矛盾是其二。他有用矛盾修饰法的金句。还有谁能看出路易斯-费迪南·赛林纳的讽刺“耳目一新”? 谁会称赞米歇尔·维勒贝克的处女作《战线的延伸》有种“难忘的荒凉”,他的第二部小说“勇敢地与时代唱反调”?谁还能想到将德雷福斯事件描述为“那段给人启发的不公正的插曲”,虽然整件事就是那么回事。只有在很少的情况下,约翰才会放松警惕。乔治·佩雷克的母亲在奥斯维辛遇难引出了一丝愁绪,但在古拉格劳改并不能成为草率思考的借口,就像约翰说的,安德烈·萨哈罗夫对德里达的讨论“并不会因为他抵制迫害的勇气就能保证其思想前后连贯”。约翰十分关注英国政治,热心但常常失望;布莱尔在塞奇菲尔德做演讲宣布打算下台后,约翰说他是“我们有史以来第一位在等候中的前首相”。他爱打板球,也爱写板球,欢迎板球运动“仁慈地殖民了英国的夏天”。他的文字浑然一体:他的思想,他选择的词汇和文句都自成一格。《泰晤士报文学增刊》和《伦敦书评》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有约翰式标题的印迹:“宿怨的角落”是一篇关于阿尔巴尼亚的小说的评论;“我推测,您是利文斯通博士?”是杰瑞·福多尔的一篇分析亨利·斯坦利初遇利文斯通时心理活动的文章(Henry Morton Stanley,1841-1904,记者、探险家,他以探索中非以及寻找传教士探险家大卫·利文斯通[1813-1873]而著称,据说他找到利文斯通时第一句话就是“我猜,您是利文斯通博士?”);“罗伯斯庇尔的春天”是约翰给希拉里·曼特尔写法国大革命的文章取的标题。
1974年我去《泰晤士报文学增刊》工作时才第一次见到约翰真人,那是默多克收购该报几年前。当时约翰是副主编,约翰·格罗斯是主编。格罗斯形容约翰是“海绿色的不会腐败”,很有既视感;那段时间去工作不算好,不过两位主脑的分歧(一位严谨,一位世故)倒令刊物得益。约翰在《伦敦书评》肯定更开心,你从他脸上就能看出来,再说了,谁不爱被当成圣人对待。
我还没说到我应该说说的约翰的职业生涯,他翻译的司汤达、雨果、普鲁斯特、乔治·佩雷克等等。还有他的书,关于结构主义,关于自传;比利牛斯山的导览。但是当我需要建议时,他再也不在那儿了。
(原文发表于2017年9月21日《伦敦书评》,获作者授权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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