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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无人驾驶”汽车终于可以在上海这些路段合法上路了

重磅!“无人驾驶”汽车终于可以在上海这些路段合法上路了
2018年03月01日 22:01 解放日报

3月1日,由上海市经信委和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联合制订的《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全国首批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号牌也同时发放。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获得第一批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号牌,获得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的资格。

目前,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和第三方机构对相关道路的评估,在嘉定区划定了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5.6公里道路,作为本市第一阶段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

具体路段为:

博园路(墨玉南路至安研路路口),长度2.7公里;

博园路(安虹路至安智路路口),长度0.9公里;

北安德路(安礼路至安智路路口),长度2.0公里。

下一步,将分级逐步开放更多的道路环境用于智能网联汽车测试。

自动驾驶考验车也考验路

3月1日下午,上汽集团和蔚来汽车研发的智能网联汽车从嘉定国家智能网联汽车(上海)试点示范区科普体验区(E-Zone)发车,并在博园路展开首次道路测试。

具体测试内容主要根据各个企业的研发项目和开发功能进行逐步完善,目前可以支持的测试项目包括:跟车行驶、车道保持、自动刹停、红绿灯识别、v2x通信等。

为了确保安全,申请道路测试前,测试车辆须在第三方机构指定的封闭测试区内,按照测试评价规程进行相应测试项目的实车试验,每个测试项目有效试验次数不能少于30次,测试结果达标率不能小于90%。

要构筑一个适合自动驾驶汽车路测的真实交通环境并不容易,对道路设施进行智慧化改造不可或缺。“车辆上路不仅是车的问题,还涉及到车和道路设施的信息交互。比如,要让车辆感知红绿灯信号,就要对现有的红绿灯进行一定程度的智能化改造。”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业务规划部主任工程师李霖告诉记者。

对于此类道路的安全性和风险等级评估非常严格,绝非设立诸如“每天通过多少机动车、道路宽多少、有多少车道”等指标这么简单,而是要考虑自动驾驶汽车进入交通流后对交通流造成的卡顿等数十个因素,最后综合考量。

“老司机”跟车

确保自动驾驶绝对安全

目前的自动驾驶,还不能说是无人驾驶。出于安全考虑,开展路测的自动驾驶汽车驾驶位上都是有驾驶员“坐镇”的,确保万一出现危险情况时可中断自动驾驶程序,切换为手动操作。

李霖告诉记者,要坐上自动驾驶车辆的驾驶位,条件非常苛刻:首先必须是驾驶技术好、心态稳定的资深驾驶员,其次要受过手动操作自动驾驶汽车的专业系统培训。

“驾驶人需要对驾驶安全负主要责任,随时准备接管车辆。其次,我们也要求测试主体在测试车辆上安装监控装置和驾驶数据记录装置,对车辆的行驶状态进行数据记录和实时监控,监督测试主体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道路测试。”

“嘉定是国内单体城市中汽车产业规模最大、产业链最完整,产业集聚度最高的地区之一。

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荣文伟介绍,下一步,国家智能网联汽车(上海)试点示范区将根据产业技术进步需求,结合道路交通风险评估等综合考虑,逐步将道路测试范围拓展至嘉定区安亭镇全镇,并有序开放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测试路段。

今后,示范区将不断提升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能力,根据产业技术进步需求,分四阶段从封闭测试区建设开始逐步向开放道路、典型城市道路以及城际共享交通走廊拓展,让自动驾驶真正走进生活。

【附】

《道路测试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

《道路测试管理办法》是落实《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立足于满足广大汽车企业对智能网联汽车进行开放道路测试的迫切需求。

一是明确道路测试推进管理机构。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共同成立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推进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审核测试主体提出的道路测试申请,颁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通知书和试车临时行驶车号牌,组织开展道路测试检查以及测试车辆和道路的相关评估工作,协调本办法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同时,组织成立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评审专家组,定期召开专家组评审会议,并委托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制造业创新中心作为第三方机构,受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主体提出的测试申请。

二是明确道路测试申请条件。对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测试车辆进行明确的界定,同时提出具体要求条件,如:测试主体应建立测试车辆远程监控数据平台,同时按要求接入第三方机构数据平台;为申请测试车辆购买每车不低于500万元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或者出具相同金额的赔偿保函。测试驾驶人应具有50小时以上自动驾驶系统操作经验,其中40小时以上的相应申请测试项目的驾驶经验。测试车辆应在第三方机构指定的封闭测试区内,按照测试评价规程进行相应测试项目的实车试验,在规定的有效试验次数内达到相应的要求等。

三是明确道路测试审核流程。测试主体参照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申请流程图进行申请;第三方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并在初审合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测试主体到指定封闭测试区进行实车检查及试验,然后向推进工作小组提交符合要求的测试主体申请材料;推进工作小组在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专家组评审会议进行论证,向通过审核的测试主体颁发道路测试通知书和试车临时行驶车号牌,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是明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在测试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测试驾驶人进行处理。在测试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测试车辆方经依法认定有过错的,应当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测试驾驶人或者测试主体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是明确相关违规操作责任。测试主体存在违规操作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第三方机构暂停测试主体申报的所有测试车辆的测试计划,推进工作小组取消其测试资格并定期公布违规操作测试主体名单。测试主体自被取消测试资格之日算起的1年内不得提交测试申请。测试主体应当对提交的所有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本文来源:解放日报·上观新闻

作者:张煜、茅冠隽

微信编辑: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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