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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丈母娘出头撕法院公告 商洛男子被拘15天罚一万元

为丈母娘出头撕法院公告 商洛男子被拘15天罚一万元
2018年04月06日 17:16 西部网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李涛)大家都知道,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及对外张贴的公告、封条,不但具有法律效应,而且还受法律的保护。前不久,商洛市商州区的一名男子,就无视法律规定,私自将人民法院对外张贴的执行公告撕毁。

2018年3月2日晚上8点多,监控中这名男子汪某,将商洛市商州区某银行门口的法院公告撕毁。这些公告上的内容就是商州区人民法院对近期一些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的信息。那么这个汪某为什么要撕毁法院的公告文书呢?这还要从汪某岳母的一起借款纠纷开始说起。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杨丹峰:“被执行人是撕毁公告人(汪某)的丈母娘,他丈母娘躲避执行,然后我们通过执行‘大头贴’公告把它张贴出去了。”

原来,被执行人张某也就是汪某的岳母,在2014年曾经向商州区某信用社贷款5万元,可是在还款期限到了之后,并没有如期归还欠款和利息。2015年6月,信用社就将张某告上了法庭,商州区人民法院判处张某败诉,并在判决文书生效之后的三个月归还欠款。可是一直到了2016年,张某依然不能归还欠款,随后案件就进入到了执行程序。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杨丹峰:“经过我们走访以后,发现她的家庭条件还不错,有能力有实力还钱,主要就认为是国家的钱,信用社的钱,能赖就赖一点,就是这种心思在作祟。”

因为张某多次躲避执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商州区人民法院就将张某的个人信息通过“老赖大头贴”的形式向社会公布,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可是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公告张贴之后的第三天,张某的女婿汪某就将这张法院公告撕毁。但是他也没有想到,他的行为被监控记录了下来。随后,执行法官找到了汪某,并将汪某带回了法院。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健:“他撕毁公告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他的亲属不被法院曝光,也就是为了保护他亲属的面子。汪某归案后对他撕毁法院公告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后来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187条2项之规定,对故意毁损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公告、封条的,对其行为予以司法拘留15日,罚款一万元。”

对于法院刑事拘留的处罚,汪某也表示接受,并当面写了悔过书。随后,汪某的岳母张某也主动来到法院,缴纳了一万元罚款。并在拘留决定下达之后的第三天,向法院履行了自己所欠信用社的5万元欠款和利息。

编辑: 高政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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