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搭起便民服务桥梁

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搭起便民服务桥梁
2018年04月11日 07:16 正义网-检察日报作者:二级大检察官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克勤

  

  

  

  二级大检察官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克勤

  充分发挥律师的独特优势,动员律师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是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吉林省大安市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扎实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邀请律师走进控申接待大厅法律服务站,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提供代理申诉服务、帮助信访群众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等法律服务,群众亲切地称之为“检察院里见律师,信访难题‘一脚踢’”。

  提升认识站位,把“共同服务群众”作为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的思想基础。大安市检察院在推动信访工作中,把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成立检律协调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检方与律方工作人员相应职责。加强控申接待大厅服务群众功能建设,设置律师法律服务站。通过检律双方共同努力、协调配合,努力让信访群众享受到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切实把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规范化。大安市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律师参与检察院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实施中,院里主动与当地法学会、司法局积极协调沟通,选派政治素质好、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法律事务能力强的六名律师,到该院的律师法律服务站,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信访群众可根据信访接待大厅公开的律师简介,点名约访律师来解答,也可据此选择委托代理律师。按照机制要求,律师在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中,可以接谈信访人、评析信访案件、做好释法劝导工作、提出处理建议、引导信访人依法申诉、帮助申请司法救助等。

  注重“调处”结合,推动涉法涉诉信访矛盾更加有效化解。该院通过律师参与信访,悉心为来访群众释法说理,积极调解和处理信访群众的诉求,有效化解了信访矛盾。当事人老金驾驶摩托车肇事,与陈某发生相撞,经交警大队事故认定,老金负全部责任,法院判决其赔偿陈某6万余元。但老金不服法院判决,多次到大安市检察院申诉。考虑到老金年事已高,法律知识欠缺,在依法接访中,控申干警一面为其普法,一面邀请律师帮助其依法维权。一位擅长办理交通肇事案件的律师热情接待了他,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帮助其梳理诉求,后经老金同意,作为其代理律师向该院提出了申诉意见。承办干警认真听取律师代理意见,对此案进行了全面复查,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决定不予抗诉。承办干警就这一复查意见与其代理律师进行了深入沟通,并就争议的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和责任大小认定等焦点问题,与律师一起通过公开答复的方式向老金释法说理。听了检察干警和律师的话,老金心里亮堂了,当场表示同意检察院复查意见,不再申诉。

  以“共同服务群众”为目标的新型检律关系,真正架起了便民服务的桥梁,该院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控告申诉接待室真正成为群众信得过的“窗口”,连续3届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新浪新闻公众号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图片故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690-0000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