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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曝光17名醉驾犯罪行为名单

镇江曝光17名醉驾犯罪行为名单
2018年04月12日 17:34 扬子晚报网
原标题:镇江曝光17名醉驾犯罪行为名单

  扬子晚报网4月12日讯(通讯员 谈德捷 记者 万凌云)12日,镇江交警召开“春雷行动”信息发布会,公布17名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人员名单。镇江交警介绍,被曝光的17人所涉案件,均已调查终结进入刑事追究程序,当事人驾驶证也已被镇江交警部门依法吊销。发布会现场,警方介绍了相关典型案例。面对这些案例,确实值得广大驾驶人警示警醒。

  一起喝酒先后驾车, 两人均涉刑事犯罪。警方介绍,2017 年10月19日晚间,30多岁的刘文和谢栋在家中一起饮酒,之后二人开车又到朋友朱某家中继续饮酒。当晚9时左右,已经喝了两顿酒的刘文开车到某小学附近时和他人发生口角。纠纷结束后,刘文将车交给一起喝酒的谢栋驾驶。当车驶回到241省道粉煤灰桥口时,又和其他人发生矛盾并动手打架。

  辖区丹徒警方在接处警过程中将二人查获。后经镇江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犯罪嫌疑人刘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2mg/ml,犯罪嫌疑人谢栋血液中乙醇含量2.94mg/ml。二人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驾校教练醉驾报废车,丢了工作难再从业。警方告诉记者,2018年2月14日19时左右,扬中市某驾校教练钱峰酒后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小型轿车。沿扬中宜禾路行驶至扬中大桥卡口时,他被执勤的公安民警当场查获。

  经检测,犯罪嫌疑人钱峰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8mg/ml,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为驾驶证被依法吊销,已经48岁钱峰自然也失去了驾校教练资格,丢掉了工作。

  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钱峰五年内不得再取得驾驶证。另外,根据运管部门驾校教练从业资格的相关规定,钱峰今后也几乎不可能再从事驾校教练工作了。

  镇江交警警示: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被行政拘留处罚或涉嫌刑事犯罪的,将会被诚信机构评定为“失信人员”。工作单位会对涉事人员进行相应处理,国家干部、公职人员将会受到党纪政纪处理,还会因有犯罪记录而无法办理出国、移民或留学签证。

  同时,本人和家庭成员参军入伍、报考军校警校,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可能会对政审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 编辑:王育昕

镇江钱峰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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