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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迎督导组,处分免职是当然

醉迎督导组,处分免职是当然
2018年04月13日 11:39 西南商报
原标题:醉迎督导组,处分免职是当然
四川凉山州普格县一名镇党委书记因满身酒气迎接督导组而被纪委处分,这件事在当地引发干部群众热议。4月5日,普格县纪委对该县荞窝镇党委书记李宗强立案审查。7日,普格县委决定免去李宗强荞窝镇党委书记职务。(4月11日 《人民日报》)
自党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地纷纷颁布“禁酒令”,对政府工作人员上班饮酒作出了诸多规定。不少地方甚至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称史上最严禁酒令。然而,新闻中的这位镇党委书记,面对手中如此艰巨的扶贫任务,仍然在上班其间大张旗鼓地和单位同事饮酒作乐,顶风违纪不说,还醉迎督导组,对工作上的事情简直一塌糊涂,受到处分免职就是理所当然了。
烟农请客,看似理所当然,但沉下心来一想,作为地方领导,答应赴宴已经违规,更别说弄得酩酊大醉而误了工作。酒,就真的那样吸引人么?本来,交往饮酒,古人兴之,然而,对于饮酒的“度”和时间的把握,古人也告诫再三——“莫饮卯时酒,昏昏醉到酉”。作为肩负起为民服务重任的公职人员,中餐饮酒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工作,都百害而无一利。这“午时酒”饮起来危害更大。京剧《薛刚反唐》中老臣徐策骂薛刚时有一句唱词:“三杯黄汤下了肚,害了薛家一满门。”实实地道出了酒的副作用之巨。
对于公务员来讲,承载着为民请命的重要使命。近年来,不说交通等其他行业,单就公务员队伍中因饮酒误事的也不是少数,有时还给自己违规找理由,说什么要弘扬传统文化!曾几何时,这本来无可厚非的“酒文化”,被潜移默化地引进了官场之中,以致酒后忘本,把“初心”抛却脑后,喝得个云里雾里,不分黑白了。
有的领导干部,在酒桌之上简直属于英雄人物,要豪气有豪气,要胆识有胆识,一副不醉不归的派头。更有甚者,把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当作“酒令”使用,什么“喝了这杯酒,签字才顺手”之类的说法随口说出。说得深一点,这是严重的信仰缺失,严重的个人主义作祟。坊间有副对联,上联是:“铁胆包天,尔胆敢包天之外。”这正是这些无视党的纪律的党员干部的真实写照。
作为共产党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责任与担当放在心间,就能从“吃喝风”中走出来,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当官,实实在在为民。不管何时何地,都不能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职责。那些总是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的党员干部,像醉迎督导组这样“敢包天之外”的熊心豹子胆就是在信仰的缺失和初心的淡忘中一步步产生的。坚定自己的信仰,牢固树立“为民意识”,坚决杜绝上班饮酒,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把地方发展的责任扛在肩上,才能在为民路上走得踏实自然。
(文/合江县自怀镇 何竹梅)
酒令督导组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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