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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合法收养”的宣传

加大“合法收养”的宣传
2018年04月23日 07:05 检察日报正义网作者:郑赫南
原标题:加大“合法收养”的宣传

  

  

  

  “从源头上解决部分被拐卖儿童‘无家可归’问题,必须对育龄夫妇、子嗣观念重的地区加大普法力度。”4月18日,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辽阳市第一中学高级教师王家娟表示。

  对检察机关办理的两起特大拐卖儿童案件,王家娟十分关注。她认为,对“卖婴儿”的父母,一方面司法机关要依法从严打击,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育龄夫妇的普法力度。

  “对育龄夫妇,应该在其孕前体检、申领准生证的同时,增设普法警示教育课。要让父母从孩子出生起就要承担起应有的监护职责。”王家娟表示,各级各类司法机关、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都应该承担起这一普法责任。

  在子嗣观念、传宗接代思想比较浓厚的地区,王家娟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对“合法收养”“依法领养”的普法警示宣传教育。要让更多群众意识到,即便对买来的婴幼儿很关照,只要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犯罪”,就是“触碰了法律红线”,就必须受到法律制裁。

  王家娟对“弃婴”问题也十分忧心。她认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孕检的各项医学标准,提高胎儿健康筛查的准确率,降低父母弃养新生儿几率。另一方面,包括私立医院在内的各类妇产机构,对待产孕妇、特别是异地生产的孕妇应严格登记,不仅要求孕妇及其配偶出示准生证、身份证、孕检记录等资料,还要对相关证件的真实性予以核实。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弃婴”程序的监管。

  王家娟恳切地表示,民政部门应加大基层专门的儿童福利机构设置力度,提高对孤残儿童的安全、卫生、教育、心理等方面养护水平。对国家投入的儿童福利经费,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收养子嗣孕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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