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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办”

小伙“办”
2018年04月25日 07:07 检察日报正义网作者: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检察院 张莉莉
原标题:小伙“办”

  

  

  

  资料图片

  虽然进入检察机关工作6年有余了,但我不敢称自己是“检察人”。因为我并不从事检察业务工作。审查报告怎么制作?民事案件抗诉标准是什么?我完全不知道。原因很简单,我在办公室工作,从进入检察机关的那一天开始。

  办公室工作是一项需要用激情演绎的事业,检察机关的办公室工作更是如此。我们的职责是服务全院所有业务科室,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因此,同事们亲切地称呼我们为小伙“办”。

  人们对小伙“办”的印象定位是:头顶环绕着智慧的光环与魅力,明明可以靠学识去办案、却偏偏靠才华写文章。也正是这种赞赏,激励着多少小伙“办”们勇往直前。

  我也未能例外,初到办公室,激情奔涌,整天觉着时间不够用,上下班路上想着宣传稿,晚上猫在单位加班写普法活动策划案。在同事狐疑的眼神中,我似乎是急于表现的职场小白。当同事们纷纷把“靠谱”的帽子甩在我头上时,我觉得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时光在笔尖匆匆流逝,我也听到了许多类似“搞材料,被人笑;手起泡,头发掉;耗烟草,费灯泡”等等形容文字工作者艰辛的话语,我也感同身受。

  基层的办公室工作不单单是一个岗位、一个角色,而是兼具了记者、秘书、行政等多重角色。搞宣传,要延展自己的新闻触角,要经常去各科室跑跑,跟着办案人员到现场采风,挖掘宣传点。写汇报材料,要了解政策、熟悉院情,要把握领导意图,还要挖空心思地构思文章布局,考虑文章结构。仅这些,就足以让小伙“办”们彻夜难眠。

  还记得曾经有一次,一个精心准备了很久的宣传稿件被刊发,拿到报纸竟然发现第一句话里面就有用词错误,那时的心情比吞了一只苍蝇还难以表述。这件事让我明白,做办公室工作,仅有热情是不够的,文字工作更需要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深厚的语言功底,以及实践的磨砺。

  有一次偶然看到一个词——职业倦怠。我扪心自问,自己是不是只能做个“勤杂工”?有时觉得力不从心,是否陷入了“职业倦怠”的泥沼?如此以往,就算走上业务岗位,又何来胜任的资本?

  揣着对职业的忠诚和向往上路,用理性和激情去演绎自己的角色,体味着劳动的质感,享受着与忙碌共存的充实,在辛苦中完善,快乐并忧郁着。办公室工作给了我太多的感悟,却唯独没有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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