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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高压态势

最高检: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高压态势
2018年04月25日 16:22 央广网
原标题:最高检: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高压态势

  央广网北京4月25日消息(记者孙莹)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25日)下午发布2017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并通报全国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工作进展。

  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高压态势

  数据显示,检察机关加大打击力度,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高压态势。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知识产权犯罪2510件4272人,提起公诉涉知识产权犯罪3674件6809人。其中,批捕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犯罪嫌疑人3975人,提起公诉6468人,分别占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93.1%和95.0%;批捕侵犯著作权罪67件115人,提起公诉156件272人;批捕侵犯商业秘密罪32件59人,提起公诉24件61人;批捕数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罪9件27人;批捕他罪中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48件87人。北京市检察机关成功起诉跨境代加工假冒苹果手机案、全国最大盗版儿童绘本案;江苏省泰州市检察机关在办理生产、销售假冒“太太乐”鸡精系列案中,围绕商标标识的来源及流向,深挖背后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依法成功起诉了石某等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眭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共3件11人。

  肖玮介绍,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立案监督、民事行政抗诉、执行监督等法律监督职能,及时纠正商标侵权假冒领域的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裁判不公、执行不力等问题。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为重点,深入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活动的监督,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和以罚代刑。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80件211人。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86件次,公安机关已纠正68件次。单独挂牌督办了10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重大典型案件,与有关部门联合挂牌督办了29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重大典型案件。

  在注重提前介入,提高指控犯罪能力方面,肖玮介绍,对重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指派办案骨干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及时引导侦查思路,明确侦查方向,有针对性地提出收集、固定、完善证据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侦查取证有效性和案件准确性。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知识产权部成功提前介入12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在出庭指控犯罪时,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对物证、书证、电子证据等客观性证据的运用,围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构成要件的认定、犯罪数额、情节和案件争议焦点等,科学合理示证,充分有力质证答辩,保证了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指控效果。

  积极探索专业化办案模式

  针对知识产权犯罪专业化、科技化含量高的特点,检察机关多措并举,探索建立专业化办案模式,不断提升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能力水平。一是建立专门化办案部门。目前,全国已有13个省份的检察机关设立了专门负责办理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的机构,如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设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处、湖南省长沙市检察院设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局、江苏省苏州市检察院设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室。二是建立专业化办案队伍。选派具有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组建专业化办案队伍,有针对性地培养专业复合型人才,提升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适应检察机关办理疑难、复杂知识产权案件需要。三是探索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快速办理机制。北京、上海、江苏等地对知识产权案件推行区域集中办理,部分地方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即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工作全部集中由一个办案部门或办案组负责。山东检察机关建立审查起诉“绿色通道”,对知识产权案件安排专人优先审查,提高办案质效。四是建立专家库,服务知识产权检察业务。北京、上海建立了由知识产权业界、司法实务、法学理论研究专家、律师等组成的专家库,开展业务培训、个案咨询、类案研讨等,为检察机关办案、人才培养提供智力支持。五是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业务培训。各地检察机关通过邀请知识产权法学专家、技术专家授课,召开知识产权研讨会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促进提升检察人员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创新工作方法全面加强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检察机关创新了哪些工作方法?肖玮介绍了五个方面: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宏观指导——2017年1月,最高检印发《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明确要求“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突出打击链条式、产业化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以及具有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网络侵权、有组织侵权等恶劣情节的犯罪”。12月4日,最高检印发《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等各类产权、背信损害企业利益以及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有力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12月20日,最高检会同公安部修订印发《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对包括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经济犯罪案件办理作出了明确规定。通过制定这些重要指导性意见或者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在检察司法办案环节得到进一步强化。

  检察机关如何积极推动“两法衔接”机制建设运行——最高检积极推进建立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各地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高效利用,广东、四川、宁夏等30个省区市建成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其中检察机关主导建成10个。积极参与推进“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改革任务,就检察机关开展“两法衔接”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向有关部门报送了《检察机关推进“两法衔接”工作评估报告》。派员参与打击侵权假冒绩效现场考核组赴福建、吉林等省市进行现场考核,并配合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双打办”)考核了各省级检察机关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工作情况。最高检承办了多份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建议、议案答复工作,得到了代表委员的高度认可。

  加强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检察机关注重通过依法支持企业、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诉讼的形式来保护知识产权。如湖南省长沙市检察院成功办理了支持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起诉长沙市望城区达湘源食品厂等企业、店铺商标侵权案,有力保护了江中制药享有的“猴姑”文字商标、“江中猴姑”商标专用权等合法权益。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了支持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起诉湘府吉园娱乐城等KTV娱乐场所侵犯著作权系列案。2017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对知识产权纠纷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支持当事人起诉38件。检察机关还注重加强对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执行监督。湖北省钟祥市检察院通过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促使一起执行时间长达6年的台胞著作权受侵犯执行积案得到圆满解决。福建省泉州市检察院开展了“知识产权涉财产执行案件检察监督”专项工作,提出的执行监督检察建议获法院采纳。

  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协作配合,促进规范高效办案——就知识产权案件诉讼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检察机关加强与法院、公安及其他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共同研究、制定统一标准,促进规范高效办案。贵州省贵阳市检察院会同市中级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召开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专题联席会议,形成了四家会签的会议纪要,就案件中隐匿身份、非法经营数额、强制措施及判决执行等问题形成了一致意见。深圳市检察院会同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以及市价格认证中心等相关部门会签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侵权产品价格认定相关问题的意见》,对侵权产品价格认定等问题统一作出规范。检察机关还及时将办案中发现的行政监管不到位、管理漏洞等问题反馈给行政执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加大行政监管力度,为预防和打击犯罪提供保障。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力——各级检察机关在依法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同时,积极借助“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等契机,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案例手册、新闻媒体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和企业经营者不断提升合法经营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扩大保护效应。最高检连续五年发布“年度中国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北京市检察院发布《2016年北京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白皮书》。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重点针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者、关键技术岗位人员、科技企业员工开展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提升企业及相关人员尊重、维护知识产权意识。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汇编案例并印制《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取证指引手册》,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中关村高新企业发放,收到良好反响。

  下一步工作打算

  就下一步工作打算,肖玮表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积极服务“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在参加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政府工作报告》也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明确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努力为新时代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一是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特别是恶意侵权、反复侵权犯罪,重点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对侵犯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以及其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将予以挂牌督办。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新类型案件的研究和办案指导。

  二是加强对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法律监督,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保障体系。通过抗诉、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等多种监督方式对知识产权纠纷类案件加强法律监督。与人民法院加强沟通协作,共同研究规范和促进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方法措施。

  三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结合“大数据”应用和“智慧检务”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协作,有效利用现有“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提高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质量效率,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

  四是针对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中发现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管理漏洞等,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和行业预防,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保障体系。

  五是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推行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办案机构或办案组,重点培养一批专家型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形成专业化团队。设立专业的咨询委员会,参与知识产权等特殊司法案件办理与咨询。

  六是密切与其他国家、地区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区域间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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