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 切实保护企业产权维护营商环境

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 切实保护企业产权维护营商环境
2018年04月26日 06:51 检察日报正义网作者:戴佳
原标题: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 切实保护企业产权维护营商环境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的以“尊重知识产权、强化司法保护”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六大特点

  最高检公诉厅二级高级检察官王文利向记者介绍,从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办理的案件来看,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主要有六大特点。

  一是案件类型依然相对集中,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相对集中于侵犯商标权类案件。二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案件数量大。2017年,起诉案件数量广东、江苏、浙江、福建、上海等5省市占同期全国起诉件数的60.8%。三是利用移动互联网实施侵权犯罪日益凸显,该类案件技术含量高,隐蔽性强,链条化、网络化和跨区域化更为突出。四是多为共同犯罪,尤其是家庭式作案较多,亲戚、熟人团伙式作案方式突出。五是犯罪人身份较为特定。商标类和著作权类案件犯罪嫌疑人多为个体经营者、中小企业、网站经营者,侵犯商业秘密案则主要是掌握企业核心技术秘密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六是侵权犯罪领域广泛,涉及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商标权案件侵犯中外驰名商标较为突出;侵犯著作权案件既涉及传统的文艺作品、书籍,也涉及动漫游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多是针对高科技、创新型企业。

  在回答如何切实解决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成本低的问题时,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缐杰介绍说,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在突出刑事打击重点,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用足用好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把刑事制裁落到实处。此外,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形成打击合力。

  “检察机关对于符合司法解释规定一般不适用缓刑情形的反复侵权、恶意侵权行为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不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在依法追究反复侵权、恶意侵权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积极配合法院综合运用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判处罚金刑、责令赔偿损失、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等惩治手段,从源头上剥夺行为人的再侵权能力和条件,消除再侵权的危险。”缐杰说。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副厅长韩晓峰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努力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中,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积极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及时将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侦查机关。

  加强刑事民事行政领域检察保护衔接

  “在法院系统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改革的同时,检察机关也进一步加强了刑事、民事、行政领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范围、程序、方式的衔接。”在回答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如何保证刑事、民事、行政执法等领域彼此的衔接时,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贾小刚说,检察机关探索知识产权检察监督职能整合,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办案思路融合,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监督大数据聚合。

  贾小刚介绍,通过成立知识产权检察专门机构或者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归口负责、集中办理、统一履行知识产权检察监督职责。在办理知识产权检察监督案件特别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过程中,注意综合分析研判相关法律规定、证明规则、监督规律等,全面准确追究法律责任。

  据介绍,检察机关加快智慧检务建设,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检察工作网中,实现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线索自动推送和监督意见相互抄送。同时加快与政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争取各类知识产权检察保护需求依法有序进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程序。

  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

  “知识产权作为企业产权中极具价值的无形资产,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尤为重要。”缐杰说,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维护营商环境。

  据介绍,2017年最高检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理念和要求。同时抓好2016年下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努力形成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合力。

  缐杰还介绍,最高检通过组织和指导地方开展试点,提升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化水平。在法院推进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的背景下,北京、上海、广州、南京、长沙等地均在检察机关内部设置知识产权检察机构,统一办理涉及知识产权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强化对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同时,最高检还组织力量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对知识产权专门检察机构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指导。

  (本报北京4月25日电)

新浪新闻公众号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图片故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520066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