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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纪委驻地税局纪检组原组长张亥生等2人被处分

山西纪委驻地税局纪检组原组长张亥生等2人被处分
2018年04月26日 20:04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原标题:山西省纪委驻省地税局纪检组原组长张亥生等2人被处分

  山西省纪委驻省地税局纪检组原组长张亥生同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省纪委驻省地税局纪检组原组长张亥生同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张亥生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送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他人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亥生同志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张亥生简历

  张亥生,男,汉族,1959年10月生,山西文水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7月,任岚县县委书记;2006年6月,任交城县委书记;2009年9月,任柳林县委书记;2010年12月,任省纪委驻省质监局纪检组组长;2012年10月,任省纪委驻省地税局纪检组组长。2015年12月被免职。(山西省纪委监委)

  忻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高栋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忻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高栋同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张高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车;违反组织纪律,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处理私人费用。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高栋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照正处级非领导职务确定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

  张高栋简历

  张高栋,男,汉族,1957年8月生,山西原平市人,本科学历,1977年10月参加工作,198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10月,任忻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兼市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经理;2006年8月,任忻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2012年3月,任忻州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2016年9月,任忻州市政协副主席。2017年9月退休。(山西省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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