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 赵威)在网购过程中,面对差评一些商家不去反思商品质量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而是电话短信骚扰等方式,威胁买家删除差评。 近日,国内一消费者网络购物遇到纠纷,遭到网店商家威胁,如果差评“血洗全家”,并且说下跪也没用,线上商家的举动引发公众关注。昨日,记者通过淘宝搜寻涉事店铺,未查到信息。 热点:商家威胁“血洗全家” 据媒体报道,4月15日,郑州消费者李海峰在淘宝一家店铺,购买了两单巴旦木、葡萄干等干果。 在收到货物后,李海峰发现,几样产品都有不同程度上的“缺斤少两”,此外还有一些次品。 李海峰称,他联系商家,提出了自己的疑虑,没想到对方态度恶劣,并开始不断威胁。 几番交涉后,商家火气越来越大,竟然威胁他“如果差评,立马买机票,血洗你全家”。李海峰向淘宝网反映问题,并向店铺所在地警方报警。 本地:给差评后私照被恶搞 记者采访得知,沈阳一市民因网购给差评后,其私照被恶搞后散播的维权事件。小吴在淘宝网一家经销化妆品的商家买了一个面膜,但用过后却发现出现过敏症状,小吴认为是产品有问题,要求商家退货。 在小吴提供的截图上,记者看到商家以面膜已使用过、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请求。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小吴认为商家的态度也不是很友好,所以在相互评价时就给了对方一个“差评”。 没想到,在给了对方差评之后,随后的几天她收到了很多不怀好意的陌生人打来电话或发来微信。 小吴试着添加了几人为好友,通过询问她才知道,自己被“黑”了,她的个人信息被人发到了网上,有姓名、电话、联系方式,还有微信号。 小吴认为个人信息被泄露跟那个“差评”有关。记者在几个贴吧里查询看到,小吴的照片被恶搞出了各种“作品”。 小吴说,对方之所以有她的照片,是因为当初过敏与对方沟通时对方要小吴用微信发照片给她看,帖子中用的照片就是当时小吴微信上的头像。 小吴告诉记者,之前退货时微信上加她的网店客服的微信名字,与她在百度贴吧信息中曾经留下的QQ号搜索出来的微信好友是同一人。 律师:消费者给差评遭报复 维权有法可依 对此,本报消费维权律师团成员、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继新表示,消费者给差评遭到卖家报复维权有法律可依。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另外,《刑法》第293条明确规定,“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杨继新提醒消费者,给差评遇卖家威胁,在维权过程中,应当注意保存证据。凭证据可向卖家所在的网络交易服务平台投诉,情节严重者可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有证据证明卖家确实存在电话骚扰、侮辱、恐吓等行为,则该卖家已构成民事侵权,严重的还有可能受到刑事追究。 业内人士表示,“恶意骚扰”的背后是整个社会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作为运营商应采取有效措施对于恶意骚扰信息进行有效拦截。 |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推荐新闻
- 【 新闻 】 朝韩签宣言后特朗普发推:别忘习主席帮...
- 【 军事 】 出鞘:印度军工真不行还是被故意贬低
- 【 财经 】 史上身价最高的猪:一年疯狂吸金75亿...
- 【 体育 】 NBA-詹皇绝杀骑士获赛点 火箭4-1晋级
- 【 娱乐 】 张杰为怀孕的谢娜写信:每天都像刚谈恋...
- 【 科技 】 小米再次人事调整 一切都在为上市做准...
- 【 教育 】 无视“减负通知”多地校外补课班仍火...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