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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四类涉检案件信访接待

律师参与四类涉检案件信访接待
2018年05月15日 06:56 检察日报正义网作者:刘德华 胡晓飞
原标题:律师参与四类涉检案件信访接待

  本报讯(记者刘德华 通讯员胡晓飞)近日,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制定《律师参与检察长接待日的实施办法》,邀请律师参与四类涉检案件的信访接待。《办法》明确了律师参与接待的范围是不服检察机关作出的不捕、不诉决定的申诉,不服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的决定意见的申诉,不服对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刑事判决、裁定监督的决定意见的申诉及其他申诉。律师每月10日、25日与检察长一起在该院控告申诉科接访,现场为上访群众提供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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