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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套路贷”案思路清了

办理“套路贷”案思路清了
2018年05月16日 06:45 检察日报正义网作者:韩兵 何其伟 孟慧
原标题:办理“套路贷”案思路清了

  本报讯(记者韩兵 通讯员何其伟 孟慧)“我们建议公安机关在侦办时以事实为主线进行取证,在提请逮捕时以罪名为主线梳理案件脉络……”近日,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李超群在听取公安机关对2起涉黑涉恶“套路贷”案件的案情介绍后,提出了侦办建议。

  这2起案件是公安机关今年4月刚刚破获的。为保证审查逮捕阶段的办案质量,大庆高新区检察院应大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之邀,参加联席会议,共商侦查对策。

  大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副局长高小东先对2起案件的基本情况、侦查取证的进展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提出了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和目前存在的疑难问题。

  “因涉案人数众多,时间跨度较长,涉嫌罪名较多,我们建议公安机关强化证据意识,综合材料所体现的案件事实要有相应的客观证据予以支撑。”李超群建议公安机关针对整个长达40天左右的办案过程进行“砍块儿”,分阶段按照不同的行为区别定性,注重同案犯、证人、被害人之间的互证。同时,针对目前公安机关在侦查程序上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还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检察机关对于办案程序的提醒,以及排除非法证据的意见,对于规范我们办案、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都有很强的指导意义。”高小东很有感触。

  会上,该院与高新区公安分局签订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纪要,明确了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的情形、社会危险性认定及证据移送标准、不捕案件后续跟踪、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需要准备的材料及其他应注意的事宜。

套路办案高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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