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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正常辞职未休年假如何算

已正常辞职未休年假如何算
2018年05月25日 06:58 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原标题:已正常辞职未休年假如何算

    问:我提前1个多月向单位提出辞职,单位也同意了。但提交辞职后,我才想到年假还没有休。单位却说我都要辞职了,谈不上年假的问题了。请问单位的说法合理吗?

    法律专家回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正常辞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员工履行了法定通知期,基于用人单位有安排年休假的义务,也基于公平原则,用人单位应及时在辞职通知期内安排员工休完年休假。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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