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已正常辞职未休年假如何算
问:我提前1个多月向单位提出辞职,单位也同意了。但提交辞职后,我才想到年假还没有休。单位却说我都要辞职了,谈不上年假的问题了。请问单位的说法合理吗?
法律专家回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正常辞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员工履行了法定通知期,基于用人单位有安排年休假的义务,也基于公平原则,用人单位应及时在辞职通知期内安排员工休完年休假。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推荐新闻
- 【 新闻 】 57岁李小琳从大唐集团卸任 作离别感言
- 【 军事 】 印度为何总想超中国成武器出口大国
- 【 财经 】 7成白领吃不起午餐 为何还不愿去搬砖...
- 【 体育 】 欧联杯-格列兹曼两球 马竞3-0第3次夺...
- 【 娱乐 】 台男星曝录像时失控暴打锦荣 目击者还...
- 【 科技 】 人民日报评自媒体破底线:跳出流量陷阱
- 【 教育 】 全国高考难度系数排行榜:你家上榜了...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690-0000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