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黑龙江:发布高校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

黑龙江:发布高校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
2018年05月24日 07:53 教育部网站
原标题:黑龙江:发布高校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

  本报讯(记者 曹曦)日前,黑龙江省教育厅面向全省各高等学校印发了《高等学校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要求各高校针对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负面清单,开展自上而下层层排查、自下而上自查自纠活动。对教师违反从业行为“十禁止”的行为,实行“师德一票否决”,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高等学校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包括:禁止一切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任何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言行;禁止违反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行为;禁止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等行为;禁止在职称评审、学位评定、考核奖惩等活动中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提供虚假信息、恶意诋毁他人等行为;禁止在招生、考试、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索要贿赂、收取好处等徇私舞弊行为等。

  此外,文件还明确了禁止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新浪新闻公众号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图片故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690-0000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