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五支队因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扣留车辆89辆(后附车辆清单),经通知车辆驾驶员及所有人,逾期仍未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上述89辆当事人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涉案车辆公告如下。请公告车辆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有效证明(包括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前往我支队所属大队处理。
经公告后三个月仍不来处理的,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五支队将依法对车辆予以处置。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五支队
(原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二支队部分大队)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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