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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调查范冰冰涉税问题 崔永元材料能否被采信?

官方调查范冰冰涉税问题 崔永元材料能否被采信?
2018年06月04日 06:51 新浪新闻综合作者:中国之声

  来源:中国之声

  原标题:国税总局责成调查“范冰冰涉税问题” 崔永元公布材料能否被采信?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期,公众人物崔永元和另一位公众人物范冰冰,在互联网上成为热议焦点。从上月24日开始,崔永元在微博上曝光娱乐圈所谓“大小双合同”潜规则,陆续晒出疑似范冰冰千万片酬合同细节,以及另一份没有“范冰冰”字样出现的另行约定片酬5000万元的合同。

  3日傍晚,官方密集发声。“范冰冰工作室”所在的无锡市滨湖区地税局表示,已经介入调查取证,相关情况有待后续由税务机关权威发布。国家税务总局随后发文表示,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

  崔永元:实际证据比网上展示的多太多了

  崔永元的愤怒来自15年前的电影《手机》,他认为电影是对他个人生活的影射,所以不希望近日开拍的《手机2》再给他造成影响和伤害。口水战打到现在,因为税务机关的介入,这则娱乐新闻正式进入公众视野,阴阳合同是否是娱乐圈“潜规则”,引发广泛关注。崔永元昨晚告诉中国之声,有关部门已经与他取得联系,“就是等着税务局来问,我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就行了。”

  面对记者有关“资料就是您发的截图里的内容吗”的提问,崔永元表示:“比这多多了、太多了,要都发出去我觉得我都不知道是什么后果。”

  一般来说,所谓“大小合同”或者“阴阳合同”,指的是当事人是就同一事项签订的标的数额大小不同的两分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萍昨晚在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表示,对外的合同大多用于备案以显示合法合规,并不是双方真是意图的表示,而是为了逃避国家税收等政策。对内的合同则是双方真是意图的表示,用于实际履行,隐藏不可告人的目的或者偷逃税款,“大小合同阴阳合同都属于违法违规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隐藏着风险,实践中不止娱乐圈明星影视制作公司存在大小公司的情形,在商业合同中,阴阳合同并不少见。也可以说比较常见,尤其在建筑领域和房屋买卖领域出现的比较多,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为了减少房屋买卖环节各种税收,存在很多大小合同实际上就是逃税。大小合同是否有其他意图不得而知。但肯定涉及到税款问题。订立大小合同逃税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税务机关发现,可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偷逃税款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合同双方的行为如果触犯刑法,有可能构成逃税罪,根据刑法规定会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

  范冰冰工作室:从未通过“阴阳合同”签约

  崔永元将证据在网上展示之初,“范冰冰工作室”就曾发表声明,指其“公开发布涉密合同,并公然侮辱范冰冰女士的行为,既破坏商业规则,又涉嫌侵犯范冰冰女士的合法权益”。就在昨天夜间,范冰冰工作室负责人进一步向媒体做出回应称:“依法纳税是每位演员应尽的法定义务,本工作室及演员范冰冰女士从未通过“阴阳合同”的方式进行签约,并已于2018年5月29日通过工作室声明予以明确否认。接下来,本工作室及范冰冰女士会全力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核查,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公布权威调查结果,以解公众质疑。

  目前在网上公开的所谓证据,能否为监管部门采信?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如果是刑事案件,应该适用非法证据排除——也就是说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证据,是不能作为定罪量刑直接使用的。但如果涉及到税法这样一个非刑事法体系的话,任何人都可以对偷税漏税的行为进行举报。但是,如果确实有证据证明爆料证据来源非法,就要分情况看:第一,证据如果是非法渠道获得,非常有可能构成侵害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第二,这种行为如果运用到刑事法当中,就适用非法证据排除,不应该用作定罪量刑的主要证据;第三,如果运用到税法,可以直接使用。

  截至目前,涉事双方各执一词,最终真相如何?只有等待税务机关的调查结果,中国之声也将持续关注!

  记者:周益帆

责任编辑: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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