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只要你有技术,鼓励兼职“转移技术”

只要你有技术,鼓励兼职“转移技术”
2018年06月15日 08:08 扬子晚报
原标题:只要你有技术,鼓励兼职“转移技术”

  扬子晚报讯(记者 石小磊)6月14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两步走”目标,推动科技成果转为现实生产力,鼓励各类技术人员兼职从事技术转移活动。

  意见明确,“第一步”到2020年,我省基本形成链接国家、覆盖全省、互联互通的技术转移体系,信息互通、要素融合、制度规范、交易活跃的技术市场充分发育。全省技术转移机构达350家,从业人员超过1万人,技术合同年成交额达1000亿元。

  “第二步”到2025年,全面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体系,各类创新主体高效协同互动,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成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骨干节点,全省技术合同年成交额达1500亿元。

  为了加快完善技术转移体系的基础架构,意见提出,加快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打造全国领先、国际有影响的技术转移“第四方”服务平台。支持省科技镇长团成员依法从事技术转移工作,享受技术经纪人政策(公务员除外)。鼓励各类技术人员兼职从事技术转移活动。

  此外,江苏还将优化本地技术转移转化的政策环境。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取得的收入,符合条件的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部分减半征收。

新浪新闻公众号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图片故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690-0000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