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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保安打死流浪狗后自行处理涉嫌虐狗吗?

高校保安打死流浪狗后自行处理涉嫌虐狗吗?
2018年06月27日 19:19 西部网
原标题:高校保安打死流浪狗后自行处理涉嫌虐狗吗?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齐宏涛 折玉洁)最近有网友反映,西安市白鹿原上的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两名保安暴打一只流浪狗,狗不停的发出惨叫声。随后,保安将狗打死用袋子装着提走,保安的做法引起了不少人的争议。

6月26日,记者来到事发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上了当时打狗的两名保安。他们告诉记者,6月25日下午2点多,学校女老师发现在公寓楼2楼上下楼梯口有一只流浪狗咬人,他们立即赶往现场处理。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保安:“昨天它就在这卧着,老咬人,我还不敢上去,它就在那,咬的没办法,老师在底下,我准备上来,老师也吓得,我俩没办法,我拿着袋子,装进去一放,狗扑过来咬人,没办法,我们才打了两下,狗咬人,在那堵着不行。”

学校保安告诉记者,由于这只流浪狗出现在女教师公寓和女学生公寓附近,驱赶多次就是不走,无奈之下他们才将其捕杀。

当事保安:“最后没办法,用橡皮棍子敲了三下,打死了,用尼龙袋子装着,找个地方埋了,那个是疯狗,身上有藓,是流浪狗 有病又咬人。”

《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规定,市公安机关设立犬只收容所,负责流浪犬、走失犬、无证犬等犬只的收容、认领和领养等管理工作。虐待遗弃犬只的,由公安机关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犬只死亡的,养犬人或单位应将犬只尸体送至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不得自行掩埋或者乱扔犬只尸体,未将犬只尸体送至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进行处理的,由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无害化处理;拒不执行的,由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同时,每只犬可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采访中,一些学生表示,学校保安将流浪犬打死后自行掩埋的做法实际上已经违反了《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的相关规定。

西安市小动物保护协会工作人员:“发现狗咬人,或者扰民也可以给犬办打电话,公安机关犬办的人可以收走,打是不对的而且是血腥的,属于虐狗行为,虐待它肯定不合适,只能声讨这种行为。”

编辑: 陈越

流浪狗犬只虐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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