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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做我的证婚人

请做我的证婚人
2018年06月29日 07:06 检察日报正义网作者:刘克
原标题:请做我的证婚人

  

  

  

  人物档案

  姓名:李田野

  单位: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以案说法

  6月20日,矫正人员小杨提着一篮水果,早早来到江苏省沭阳县检察院,执意要见检察官李田野。一周前,小杨矫正期满,想起矫正期间发生的诸多波折,他发自内心地感谢李田野对他的关心和鼓励,让他及时悬崖勒马。

  两年前,小杨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缓刑,但他一直觉得自己是正当防卫,法院判决不公,因此心怀怨恨,一年内有三次矫正活动都没参加,被警告处罚过三次。如果他继续不参加活动,就要入狱服刑。

  李田野知悉小杨的情况后,和他进行了一次谈心,并专门举办了一场“学法知法,乐学人生”矫正人员读书会。针对小杨的情形,她专门选取了一个类似案例以案释法,让小杨对法院判决有了新认识。

  通过真实案例,小杨清楚地知道了自己的罪名与量刑依据,明白了事后防卫不是正当防卫。而他不仅没有制止不法侵害,反而在事后造成了不法侵害。

  搞清楚判决的法律依据后,小杨心服口服,同时意识到自己不参加矫正活动的行为后果。“受过三次警告处分后,我很有可能会入狱服刑。是李田野检察官的鼓励,让我坚定了认真矫正的决心。”

  如今矫正期结束,小杨对未来满怀憧憬,“亲戚介绍了对象,见过一次面,对方也没有嫌弃我有过矫正的经历,接下来就要靠我的努力了。”说到这里,小杨显得有些腼腆。

  在致谢的同时,他也向李田野表了决心:尽快找到工作融入社会,决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决不再让家人操心、担忧,做一个有良知、有责任心的人。

  “将来我结婚,可否请李检察官做我的证婚人?”小杨问。

  李田野笑着答应了,并鼓励小杨自信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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